關于印發以公共信用報告代替企業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升級)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25-03-24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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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3月,我市印發實施《關于推行以公共信用報告代替企業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推行企業以公共信用報告代替赴相關部門辦理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工作。為進一步發揮信用建設對優化營商環境的支撐作用,鞏固和拓展改革成果,制定本升級實施方案。
一、新增范圍
(一)新增報告服務對象。除登記注冊地址為無錫市(含江陰市、宜興市)的企業外,新增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體工商戶等信用主體可以應用“信用中國(江蘇無錫)”網站和“錫信服”微信小程序自助申請“無錫市社會法人專項信用報告(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2025版)”。
(二)拓展報告應用領域。在《通知》規定的原有20個應用領域基礎上,再新增18個應用領域。實現覆蓋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公安、司法行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水利、商務、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統計、林業、地方金融監管、稅務、氣象、地震、消防安全、教育、體育、法院執行、民政、醫療保障、安全生產、市政園林、城市管理、數據管理、糧食和儲備、知識產權、退役軍人事務、網絡安全、綜合執法等38個重點領域。
二、優化信息歸集和處理
各地區、各市級部門和相關單位,按照“誰產生誰提供,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不斷健全完善信息歸集機制,及時歸集、更新公共信用信息,并對本單位提供信息的全面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及時性負責。
對于信用主體已按照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完成信用修復的公共信用信息,專項信用報告中應當注明“已完成信用修復”。
三、深化推廣應用
(一)提升專項信用報告服務質效。建立健全全市數據歸集共享工作定期檢查督促機制,穩步擴大公共信用信息歸集范圍,跟蹤評估全市專項信用報告推行情況,廣泛收集各方意見建議,不斷優化系統功能、提升服務水平。
(二)深入開展宣傳解讀。通過“信用無錫”網站、“錫信服”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定期向各類主體推送專項信用報告應用場景、開具方式等提示信息,不斷擴大政策知曉度。綜合運用各類宣傳媒介,持續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積極引導各類主體應用專項信用報告,營造良好信用環境。
(三)推動長三角一體化應用。依托長三角區域信用體系專題合作機制,深化長三角數據共享,積極協調對接相關城市,有計劃有步驟推動一份報告涵蓋長三角四地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情況,為各類主體提供更多應用便利。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公共信用報告代替企業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核查信息范圍.docx
無錫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
(無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代章)
2025年2月17日
公安備案號:320282020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