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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發改法規發〔2024〕334號
省級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各設區市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數據和政務服務管理部門: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7部門《關于建立清理和規范招標投標有關規定長效機制的意見》和江蘇省發展改革委等11部門《關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的通知》要求,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級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省數據局和各設區市招標投標工作牽頭部門對全省涉及招標投標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了清理,形成了《江蘇省招標投標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相關規定目錄》(2024年),現予以公布。此次清理后,全省招標投標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保留151件、擬修改23件。對于擬修改的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其中與現行法律法規、國家政策相抵觸的部分無效,其他部分仍予執行,相關部門應當及時組織完成修改工作。
附件:《江蘇省招標投標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相關規定目錄》(2024年)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江蘇省數據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