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公告公示 一、項目信息
1、采購人:宜興市官林醫院
2、項目名稱:宜興市官林醫院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服務采購項目
3、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宜興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鑒于醫療廢物屬于危險性廢物,不宜跨區域處置,為持續規范做好宜興市官林醫院醫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病原體擴散、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現擬采購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服務。成交供應商需對醫院在診療過程中產生的醫療固體廢物進行統一收集、儲運和無害化焚燒處置,服務需涵蓋醫院所有院區及科室。
4、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15萬元/年,服務期限為一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二、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宜興市官林醫院擬就宜興市官林醫院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服務采購項目申請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擬成交供應商為宜興市凌霞固廢處置有限公司。采取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理由如下:
醫療廢物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規定的危險廢物(HWO1),其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活動受到國家法律法規的嚴格管控。
1、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要求與供應商資質符合性:
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2011年修訂)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就近集中處置的原則,及時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嚴禁擅自處置、買賣、泄露醫療廢物。從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未取得資質不得開展處置活動,嚴禁無資質處置、擅自委托無資質單位處置。
經核實,宜興市凌霞固廢處置有限公司是宜興市內唯一具備醫療廢物處置資質的合法主體且持有無錫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的有效《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編號:JSWX0282CSI002-8),核準焚燒處置醫療廢物(HWO1)規模為2000噸/年,完全符合國家及地方對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資質要求。
2、地域監管與處置市場的唯一性:
經調研及實際情況,宜興地區醫療廢物處置市場現狀如下:
(1)處置主體唯一:經市場調研,宜興市凌霞固廢處置有限公司是目前宜興市內唯一一家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含醫療廢物處置范圍)的本地企業,根據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宜興市生態環境局的聯合監管要求,宜興市內所有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均須交由該企業進行集中處置,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擅自處置或轉運至外地,確保醫療廢物處置的集中化、規范化。
(2)服務范圍全覆蓋:該公司的醫療廢物處置服務覆蓋宜興市全域,包括宜城街道、官林鎮、丁蜀鎮等所有鄉鎮(街道),涵蓋全市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包括三級醫院、二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個體診所、疾控中心等,實現“產生端全覆蓋、處置端全承接”。
3、服務的延續性與公共安全保障:
醫療廢物處置是具有強烈公共安全屬性的連續服務,中斷處置將直接導致醫院醫療廢物無法合法合規出路,引發嚴重的公共衛生和環境風險。宜興市凌霞固廢處置有限公司長期負責宜興全域醫療廢物的集中處置,熟悉本地醫療機構分布、醫廢產生特點及監管要求,能夠確保服務無縫銜接和處置流程的穩定性、安全性,保持與現有唯一合規處置單位的服務連續性,是保障醫院正常運營和履行社會責任的必要條件。
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規定,特申請以單一來源方式采購宜興市官林醫院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服務。
三、擬定的唯一供應商信息
1、供應商名稱:宜興市凌霞固廢處置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2826955348840
3、注冊地址:宜興市官林鎮工業集中區C區
三、公示期限
2026年6月23日至 2026年6月2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五、聯系方式
1.采購人
聯 系 人:宗先生
聯系地址:宜興市官林鎮
聯系電話:0510-80336012
2.采購代理機構
聯 系 人:徐女士
聯系地址:江蘇省宜興市龍潭東路189號產教融合園E棟E401
聯系電話:0510-87960801,15961579372
六、附件
專業人員論證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