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4046317/2026-03462 | 生成日期 | 2026-06-18 | 公開日期 | 2026-06-18 |
| 文件編號 | 宜住建〔2026〕34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 發布機構 | 宜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公開形式 | 網站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公開程序 |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 ||
| 主題(一)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主題(二)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體裁 | 通知 |
| 關鍵詞 | 房屋,住宅,社會保障 | 分類詞 | 城鄉建設,民政 | ||
| 文件下載 | |||||
| 內容概況 | 根據《關于支持在宜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條件的通知》(宜住建〔2026〕32號)文件要求,現制定《支持在宜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條件實施細則》,請認真組織實施。 | ||||
關于印發《支持在宜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條件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相關部門:
根據《關于支持在宜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條件的通知》(宜住建〔2026〕32號)文件要求,現制定《支持在宜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條件實施細則》,請認真組織實施。
宜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6年6月16日
支持在宜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條件實施細則
根據《關于支持在宜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條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我市基本居住需求家庭自《通知》發布起至2026年9月30日期間,購買我市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現房購房資助的申請與管理。
二、申請條件
1.申請人(含配偶)在我市名下無房或名下僅擁有一套建筑面積在75(含)平方米以下的住宅,無房或房屋面積大小以不動產權屬證書為準。
2.申請人為非我市戶籍的,須在我市辦理居住證滿三個月或在我市繳納社保滿三個月(含累計三個月)且在申請時處于在繳狀態。
3.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須作為共同申請人;夫妻雙方若均為非我市戶籍的,其中一方滿足條件的(在我市辦理居住證滿三個月,或在我市繳納社保滿三個月,含累計三個月,且在申請時處于在繳狀態),可作為申請人。
三、資助標準
符合購房資助條件的申請人于《通知》發布后至2026年9月30日期間,在獲得購房資助資格憑證有效期內,在我市指定房源庫內選購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現房的,可獲得購房款(以新建商品住房備案合同所載為準)的15%但不超過20萬元的購房資助(可抵扣相應金額的購房款,不可充抵首付)。
四、資格申領與使用流程
?。ㄒ唬┵Y格申請
符合本次購房資助條件的申請人(家庭),可通過手機端下載“農業銀行APP”,進入“2026宜興市人才房票和購房資助”模塊線上申請。
1.手機端線上簽署誠信承諾書;
2.選擇“購房資助”,簽署同意相關條件;
3.上傳申請材料:
(1)申請人(含配偶)身份證;
?。?)填報婚姻登記狀況。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離婚檔案、民事調解書、民事判決書(判決書需提供生效證明);喪偶的提供配偶的死亡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等材料;
(3)申請人(含配偶)住房信息查詢證明,可通過手機端“看宜興APP”中“首頁-更多-不動產服務-個人住房”中查詢下載本人及配偶的住房信息,此信息應為申請人在一個月內的查詢結果;
(4)居住證或社保信息。社保查詢路徑:可由查詢人本人通過手機端“蘇服辦APP”中“更多-社保服務-個人權益單查詢-江蘇省社會保險權益記錄單(參保人員)”中查詢下載申請人參保信息,或至稅務窗口前臺開具“社保費繳費記錄”(險種:養老、失業、工傷為有效);
?。?)受理部門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
?。ǘ┵Y格審核與憑證發放
1.公安部門審核申請人(含配偶)身份證、戶籍、居住證;
2.稅務部門審核申請人社保繳納情況;
3.民政部門審核申請人婚姻登記情況;
4.不動產登記部門審核申請人(含配偶)住房信息查詢證明真實性、房產信息(應為一個月內的查詢結果);
5.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核申請人(含配偶)網簽記錄。
各部門審核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的,應當退回申請并一次性告知存在問題(同一申請人退回后,重新申請累計滿5次后將不再受理)。所有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通過后,申請人在系統里獲得購房資助資格憑證,購房資助資格憑證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申請人應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購房(網簽備案)。
?。ㄈ┵Y格憑證使用流程
1.申請人購房:申請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洽看房,確認擬購現房房源,出示手機端購房資助資格憑證;購房人如需辦理商業貸款的,事先需咨詢相關銀行是否可提供二押貸款業務,防范后期無法辦理貸款。
2.房地產開發企業核查“購房資助資格憑證”:房地產開發企業營銷人員通過“農業銀行APP”掃描申請人“購房資助資格憑證”二維碼,根據生成信息核查資格憑證真實情況、是否與購房人信息一致、是否在有效期等內容。
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人員應向市住建局提出線上申請程序的企業賬號注冊申請,遞交企業信息、樓盤名稱、資助房款收款賬號;市住建局在確認房地產開發企業及相關申請人員符合條件后,準予房地產開發企業注冊,將遞交的相關信息報送至審批系統(由農業銀行推送至審批系統);房地產開發企業線上簽署企業誠信承諾書,完成注冊。
3.簽訂認購協議:雙方協商形成商品住房現房認購協議,雙方在協議中須明確如下條款。
(1)本次認購為購房人在該項目的首次認購(未發生申請人及配偶在政策發布前有該項目的商品房網簽記錄);
?。?)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意購房資助資格憑證可用于充抵購房款(不能充抵首付款);
?。?)購房人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憑資助憑證、認購協議等代為向市住建局發起購房資助發放申請,并同意資助款項在完成商品住房不動產權登記及首押登記后發放;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主動協助購房人及時辦理所購房源不動產登記,購房人應盡義務完成辦證及首押登記;
(5)本次認購的房源不包含定銷商品房房源;購房人不使用拆遷征收的房票來支付房款;
(6)購房人在商品房網簽后應及時簽訂《宜興市基本居住需求家庭購房資助協議》等相關協議,確保獲得相應的購房資助款,并充抵房款,如因未及時簽訂協議導致未獲得購房資助款的,剩余房款應由購房人承擔,并承擔相應后果。
認購協議簽訂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登陸APP線上程序,鎖定購房人的資格憑證,并上傳相關資料。
若因違背上述條款造成的相關后果,由雙方根據各自責任自行承擔。
申請人及房地產開發企業若已解除認購協議,并共同向市住建局申請解除資格憑證鎖定,市住建局根據協議解除材料解除資格憑證鎖定狀態。
4.商品房網簽備案:申請人完成首付款交納后,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完成商品房現房網簽備案,并應在網簽合同中注明“在我市購買其他商品住房,含二手住宅或出售資助購房的住房前,須全額退還資助款(不計息)”。
5.擔保業務辦理:在完成網簽備案后、辦理貸款手續之前,申請人(含配偶)憑身份證、購房資助資格憑證、商品房網簽合同等材料,至無錫市住房置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宜興分公司現場簽訂《宜興市基本居住需求家庭購房資助協議》(由申請人、擔保公司及市住建局三方簽署,以下簡稱《資助協議》)、《資助款反擔保協議》。其中,《資助協議》由申請人與擔保公司先行簽署,并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簽署原件交至市住建局完成第三方簽署,協議生效日期由市住建局最終簽署時間為準?!顿Y助協議》及《資助款反擔保協議》簽署生效,完成資助款首押手續后,申請人方可辦理住房貸款手續(擔保公司地址:宜興市宜城街道茶局路129號(第三層);聯系電話:87966736)。
6.不動產登記:在完成上述工作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主動協助購房人及時完成商品房不動產登記。
五、資助發放申請流程
?。ㄒ唬┵Y助發放申請
申請人新購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證明后,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人員)將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動產權屬證書、抵押登記證明、資助協議報至擔保公司歸檔,擔保公司出具《擔保同意放款通知書》,并通過“農業銀行APP”資助申領模塊推送至市住建局。隨后,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人員)線下向市住建局提交資助發放申請。
資助發放申請提交材料:
?。?)新建商品住房網簽合同掃描件;
?。?)住房信息查詢證明;
?。?)受理部門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
?。ǘ┵Y助發放
審核通過后,市住建局將按相關程序申請資金,相應補助資金撥付至房地產開發企業購房款賬戶;補助資金按發放申請順序優先安排發放。
六、其他事項
?。ㄒ唬┰凇锻ㄖ钒l布前,申請人(含配偶)在我市名下雖無房產,但已在我市購房并完成網簽備案的,視作名下有房產;如購房人通過撤網簽來申請購房資助,重新購買同一項目商品房的,不在資助范圍。
(二)本次購房資助實行限額管理,先到先得。
(三)已獲得人才購房補貼的,不得同時申請本購房資助;使用征收房票政策購房的,不享受本購房資助。
(四)享受本購房資助的購房人在我市購買其他住房(含二手住宅)或出售資助購房的住房前,須全額退還資助款(不計息)。
?。ㄎ澹┮粡堎Y格憑證只能使用一次,且不得轉讓,不得抵押。
?。┥暾埲速徺I的新建商品住房現房不包括安置房、定銷商品房、配售型保障房等政策性住房,不包括法拍房。
(七)購房資助指定房源庫內的房源樓棟已完成竣工驗收備案,無抵押。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愿申請,經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核驗后,納入指定房源庫,動態更新,對外發布。
已入房源庫的房源退出時,需房源產權人向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并同意方可退出。
(八)本次購房資助執行至2026年9月30日(以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七、相關要求
?。ㄒ唬┳〗?、財政、稅務、自規、民政、公安等部門負責基本居住需求家庭資助申請的受理、審核,住建部門負責資助資金的發放。
?。ǘ┵彿咳藨獙λ暾埐牧系恼鎸嵭载撠?,對于虛報冒領、違反規定或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將取消享受政策資格,通過司法途徑追回已發資助,及時通報有關單位,列入失信人員名單;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資助資金及擔保服務費由財政專項資金安排。
八、業務辦理咨詢電話(工作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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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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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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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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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796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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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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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796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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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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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79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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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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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798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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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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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792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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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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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797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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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宜興市稅務局 |
0510-8796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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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住房置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宜興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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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796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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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購房資助支持實施細則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相關部門解釋為準。
附件:宜興市基本居住需求家庭購房資助協議范本
附件
《宜興市基本居住需求家庭購房資助協議范本》
甲方:宜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乙方:(購房人及配偶)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丙方:無錫市住房置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為貫徹落實宜興市支持在宜基本居住需求家庭購買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現房的相關政策,經三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認定,乙方具備我市基本居住需求家庭購房資助資格,并在有效期內購買了“購房資助專項房源庫”中坐落于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現房銷售合同所載面積為 m2,購房合同編號為 。購房資助金額為購房款的15%但不超過20萬元,該房屋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 ),享受購房資助為人民幣(大寫) 元(¥ )。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由甲方直接向開發企業兌付購房資助資金,并將資金按規定轉入指定的開發企業賬戶。乙方承諾在該新建商品住房具備辦證條件并收到開發企業交房通知后及時辦理房屋產權證,并配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三條 若乙方未持有購房資助資格憑證、未在購房資助資格憑證有效期內購買該房屋、所購房屋不在“購房資助專項房源庫”的,甲方對購房資助將不予兌付,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 該房屋產權性質為資助購房,因繼承、離婚析產等法定原因發生房屋所有權轉讓的,房產性質不變。
第五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產生的稅費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乙方持有該房屋期間承擔整套住房的業主義務。
第七條 乙方如依法解除該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應向甲方全額退還購房資助資金(不計息),可委托開發企業退還資助資金(不計息)。
第八條 乙方(購房資助的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在我市如需購買其他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在購買前應向甲方全額退還購房資助資金(不計息)。
第九條 該房屋如上市交易的,乙方(或產權人)應當按規定在出售前向甲方全額退還購房資助資金(不計息)。
第十條 該房屋滅失或被拍賣的,乙方應當按規定向甲方全額退還購房資助資金(不計息)。
第十一條 丙方同意為乙方根據本協議向甲方退還購房資助款的義務自該房屋辦妥以丙方為第一順位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后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乙方同意將該房屋作為反擔保抵押給丙方。若乙方發生應全額退還購房資助資金的情形,前述抵押登記已辦妥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催告后仍未按本協議約定退還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代為清償。
第十二條 乙方應確保丙方為該房屋的第一順位抵押權人,優先于乙方的貸款行,并負責辦理以丙方為第一順位抵押權人的他項權利登記手續。丙方收到《不動產登記證明》后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該通知后方可向開發企業兌付購房資助資金。
第十三條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的相應損失。
第十四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有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壹份辦理抵押登記。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配偶):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