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4046317/2026-03458 | 生成日期 | 2026-06-18 | 公開日期 | 2026-06-18 |
| 文件編號 | 宜住建〔2026〕32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 發布機構 | 宜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公開形式 | 網站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公開程序 |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 ||
| 主題(一)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主題(二)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體裁 | 通知 |
| 關鍵詞 | 房屋,住宅,社會保障 | 分類詞 | 城鄉建設,民政 | ||
| 文件下載 | |||||
| 內容概況 | 為支持我市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條件,減輕購房壓力,參照無錫市《關于支持市區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條件的通知》,經研究,決定給予此類家庭(人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現房一定額度的資金資助 | ||||
關于支持在宜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條件的通知
各相關部門:
為支持我市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條件,減輕購房壓力,參照無錫市《關于支持市區基本居住需求家庭改善住房條件的通知》,經研究,決定給予此類家庭(人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現房一定額度的資金資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含配偶)在宜興名下無房或名下僅擁有一套建筑面積不超過75平方米的住房(以房屋權屬證為準)。
2.申請人是外地戶籍的,須提供在我市三個月社保證明或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滿三個月。
3.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須作為共同申請人(夫妻雙方的一方須滿足在我市三個月社保證明或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滿三個月)。
二、購房資助標準
符合購房資助條件的申請人,于本通知發布后至2026年9月30日期間,在獲得購房資助資格憑證有效期內,在我市指定房源庫內選購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現房的,可獲得購房款(以新建商品住房備案合同所載為準)的15%但不超過20萬元的購房資助。
三、申請流程
1.資格申請:申請人向各相關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市民政、公安、稅務、不動產登記等部門審核通過后,獲得購房資助資格憑證。通過線上申請辦理(相關要求和具體流程另行發布)。
2.資助申請:申請人在獲得購房資助資格憑證后至2026年9月30日內,在指定房源庫中選定房源,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完成網簽備案,同時與市住建局、無錫市住房置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簽訂《宜興市購房資助協議》,向市住建局申請購房資助。購房人憑購房資助資格憑證抵充相應金額的購房款(不得抵充首付款)。
3.申請人將所購房屋與無錫市住房置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辦理擔保抵押手續。
4.申請人完成所購房屋不動產登記后,由市住建局按相關程序申請資金,根據申請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資助申請,將相應資金撥付至房地產開發企業賬戶,不直接交付申請人。
四、購房資助指定房源庫房源
購房資助指定房源庫內的房源樓棟已完成竣工驗收備案,無抵押。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愿申請,經市住建局核驗后,納入指定房源庫,動態更新,對外發布。
五、其他事項
1.在本通知發布之前,申請人(已婚的,含夫妻雙方)在我市名下雖無房產,但已在我市購房并已辦理網簽,還未辦理房屋權屬證的,視作名下有房產。
2.本次購房資助所需資金及擔保服務費由財政專項資金安排,實行先到先得原則,視市場情況分批推出,首批推出300套。
3.以征收房票方式購買的新建商品房,不享受本購房資助。
4.已享受過我市人才購房政策的申請人及家庭,不享受本購房資助。
5.享受本購房資助的購房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購買其他商品住房(含二手住宅)或出售資助購房的住房前,須全額退還資助款(不計息)。
6.本次購房資助執行至2026年9月30日(以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住建局會同相關部門解釋,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宜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宜興市公安局
宜興市民政局 宜興市財政局
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宜興市稅務局
宜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宜興市分中心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