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療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動態 問:門診特殊病如何登記?
答:參保人員應由相關定點醫療機構(以下簡稱“認定醫院”)對應專科副主任以上醫師進行門特診斷和認定。部分病種采取定期復評機制,超出期限的需進行復評登記,復評期限見附表。具體登記流程如下:
申請人前往認定醫院相關科室對應專科副主任以上醫師處提出申請,填寫《宜興市門診特殊病種待遇認定申請表》,經醫師鑒定通過并簽字后將表格遞交給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管理部門,醫保管理部門審核蓋章后由申請人將申請表連同相關病歷資料提交醫院醫保專管員完成登記工作。
辦理門診特殊病登記時,參保人員(含異地就醫人員)應自行選擇能夠滿足就醫需要的一家符合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作為本人門特定點治療機構,原則上選定后一個醫保結算周期內不得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