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公告公示 經查,宜興市陽光文化藝術培訓中心、宜興市愛樂文化藝術培訓中心、宜興市童馨幼托所、宜興市上醫傳統醫學培訓中心、宜興優恩口腔門診部、宜興市悲鴻藝術書畫院、宜興市高塍鎮體育健身俱樂部、宜興市城南實驗小學博健體育俱樂部、宜興市氿風堂藝術館、宜興市太湖信鴿俱樂部、宜興市荊邑漢文化館、宜興市張渚鎮水埠社區事務工作站、宜興市杏林中醫門診部連續兩年不按照規定參加年度檢查,違反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參照《江蘇省民政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實施辦法》[蘇民規〔2023〕3號],現決定對以上13家社會組織作出予以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宜興市民政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