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動態 五月份天氣暖和、水溫適宜(15—25℃),同時晝夜溫差大,水體上下層易對流,溶氧及其它物質循環良好的水環境條件下,常規魚進入正常生長階段,河蟹處快速生長期,為創造更好的生長條件,必須從水質、飼料和藥物防治三方面加強管理。
一、水質:穩定水體環境因素是減少病害發生的關鍵。池塘水質應控制在pH值7.5 - 8.5、溶氧 > 5mg/L、氨氮 < 0.5mg/L、亞硝酸鹽 < 0.1mg/L等。在預報天氣出現劇烈變化時,提前1-2天適當使用化學或生物底改產品,改良穩定底部環境。使用微生物制劑及發酵碳源等物質,減少因天氣變化大或晝夜溫差大等導致藻類死亡對水體環境的破壞,保持水體水質穩定,減少因水體環境突變產生的應激。
魚池水體逐漸轉肥,特別是淤泥較多的塘口,外河水質條件好的或者有循環水的每星期換水2-3次,總量20-30厘米。
河蟹池水草、螺螄生長較好,大部分水質良好,部分塘口水質過清需適當少量施肥(有機肥30-50kg/畝),如塘口水質過肥,應及時通過注換水降低肥度。
二、飼料投喂:堅持定時、定點、定質、定量的“四定”原則投喂飼料;同時,需要根據當前天氣、水溫及水質的變化,魚體攝食強度靈活改變投喂量。這段時間里池塘藻類還不能穩定,應當在飼料中適當添加維生素及微量元素,保證飼料吸收的營養全面,適當添加維生素C或中藥制劑減少因水質變化而死亡的藻類毒素對魚體的危害;投喂時適當使用乳酸菌等微生物制劑或助消化的酶制劑,維護腸道健康環境。
常規魚日投喂量為吃食魚體重(規格2兩左右)的3-5%(全價顆粒飼料,蛋白含量30%,最低不少于28%);蟹池日投喂量為蟹重量的3-3.5%(顆粒飼料,蛋白含量38%左右),分2次投喂,第一次上午8-9時,占日投量的30%,地點在深水區;第二次在下午5-6時,占日投量的70%,地點在淺灘區。套養青蝦較多塘口,適當增加投喂量。投飼量常規魚1-2小時吃完和河蟹2-3小時吃完為宜。
三、病害防治
1、肝膽的健康是從保護維持腸道環境的健康開始的。定期投喂發酵飼料,養殖期間投喂飼料時拌入適量維生素、微生物制劑及酶制劑;水面出現糞便上浮現象時,解剖魚體觀察腸道炎癥情況,結合分析水質狀況,輕微腸炎不需要立即使用藥物控制,應改善水體環境,飼料中添加助消化的微生物制劑或酶制劑加以控制;病情較嚴重的應在水生動物獸醫師診斷和指導下使用藥物。
2、指環蟲、車輪蟲、三代蟲是魚種階段常見魚病,針對指環蟲等在5月底70—100克/畝·米的甲苯咪唑加水2000倍稀釋潑灑并及時增氧,或阿維菌素溶液(每畝1米水深為15—20毫升)使用時應加水稀釋2000倍全池潑灑,使用后及時增氧,或指環蟲、三代蟲用90%的晶體敵百蟲0.5ppm潑灑,車輪蟲用0.7ppm的硫酸銅、硫酸亞鐵合劑(5:2)。指環蟲也可采用飼料拌喂復方甲苯咪唑粉、阿苯達唑粉。車輪蟲也可采用飼料拌喂苦參末、雷丸檳榔散等中藥。 池塘潑灑敵百蟲或甲苯咪唑后,需要開增氧機防范缺氧。水溫20℃~25℃期間,5~7天應打樣檢測魚鰓部,如仍有較多蟲體,需重復殺蟲1次。硫酸銅有殺藻作用,使用后注意增氧和肥水,培藻。硫酸銅不能與含氯石灰同時使用。
3、中華鳋和錨頭鳋進入高發階段,魚池還沒有使用藥物預防的,盡早在晴好天氣內服藥物或水體潑灑預防。在體表或鰓部發現寄生蟲后,中華鳋可用0.7ppm硫酸銅、硫酸亞鐵合劑潑灑,錨頭鳋可用90%的晶體敵百蟲0.5ppm潑灑,每二周1次,連用2—3次,或用專用藥物。中華鳋可參考指環蟲(同前)防治方法。
4、絳蟲病不僅魚種階段容易發生,成魚養殖期發病率也較高。可內服吡喹酮,按100kg魚用3克吡喹酮拌餌或1—2g/kg飼料,連用3-5天,或用專用藥物。
5、河蟹纖毛蟲病可用1ppm的硫酸鋅全池潑灑治療。
6、河蟹池出現青泥苔人工撈除,最好不要藥物殺滅,如有新藥應在大的容器中做好試驗,確保對水草沒有影響的前提下方可小面積試用,有野雜魚的蟹池也最好不要用藥物清除,可在五月份投放5厘米以上鱖魚(10-12條/畝)。
四、微生物制劑的使用:4月底5月初全面使用一次微生物制劑,種類以EM菌粉原露、光合細菌(五月底水溫20℃以上)為主,使有益菌在有害菌大量繁殖之前形成優勢,有效抑制后期池塘內的有害菌生長繁殖。同樣道理使用各種消毒劑后,微生物制劑使用時間要恰到好處,在消毒劑藥性剛剛消失,而池塘內有害菌還未大量繁殖之前,使用微生物效果最好。氯制劑(二氧化氯、溴化海因等)水體潑灑消毒后,3-4天后應用微生物制劑最佳。
五、此外仍有成魚囤養待售的塘口要注意水質調節,增加注換水和機械增氧。囤養魚應盡早出售,避免影響當年漁業生產,以及因高密度囤養水質惡化而引發成魚大量死亡。
六、蟹池適時水草長勢的調控:進入五月,多數蟹池水草進入旺盛期,為防止水草覆蓋面積過大(要求50—60%)以及過高(7—8月水面下30—40cm以下),必須根據水草長勢適時進行控制(人工割除或拖刀疏除部分數量)。
七、日常巡塘,注意觀察天氣、水質變化和養殖品種的活動與攝食情況,確定相應的水質、飼養管理措施。不要隨便亂丟棄致病或死亡的養殖水產品,要進行無害化處理。使用的工具也應進行消毒處理,以防止疫病的傳播與擴散。
八、發病后要及時準確診斷,從國家已批準的水產養殖用獸藥中選用藥物,對癥下藥。用藥時,準確計算用藥量,切忌濫用漁藥與盲目增大用藥量或增加用藥次數、延長用藥時間。從正規渠道購買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水產養殖用投入品。在生產、養殖、捕撈、暫養、運輸等各環節不使用禁用藥物、停用藥物及未經批準使用的藥物,規范使用批準藥物,用藥遵守《水產養殖用藥明白紙》(2025版1號、2號)及國家相關規定。做好養殖全過程的生產記錄、用藥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