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公告公示 全市糧食收購企業和其他糧食經營主體: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制定下發《糧食經營臺賬管理辦法》(國糧糧規〔2025〕437號),2026年4月1日起施行。現就依法建立、健全和規范糧食經營臺賬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什么是 糧食經營臺賬?
糧食經營臺賬是指糧食經營主體以經營過程中形成的糧食收購碼單、銷售發票、出入庫憑證、購銷合同等原始憑證,以及相關政策文件為依據,按照業務發生時間順序記錄形成的各類賬冊統稱。
二、臺賬里必須記什么?
(一)主體信息:記錄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等基礎身份信息。
(二)交易行為:記錄糧食的品種、數量、來源、去向。比如,從哪個農戶手里收的,賣給了哪個加工廠,都要寫清楚。
(三)資金財務:記錄糧食的單價、金額、結算方式,確保賬實相符。
(四)政策執行:記錄政府儲備糧的輪換、收購計劃執行情況。
三、 臺賬要保存多久?
糧食經營臺賬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如果企業使用電子系統記賬,也需要定期打印紙質版留存備查。
四、 不建臺賬有什么后果?
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未按規定建立臺賬或報送數據的,將面臨責令改正、警告,并處2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罰款可達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五、根據業務性質不同,要求有什么區別?
政策性業務需包含主體信息、交易行為信息(含來源去向、質量指標)、資金財務信息(單價、金額)、政策執行信息(如輪換計劃)四大類。商業性企業需包含上述基礎信息(如日期、品種、數量、單價、來源、去向等)。糧食經紀人、農業合作社等從事商業性經營業務的非企業主體可采取簡便易行的方式建立糧食經營臺賬,臺賬內容應包含業務發生日期、品種、數量、金額、計量單位等基本要素。
請各糧食經營主體高度重視、認真落實,規范建立并持續完善糧食經營臺賬,切實履行法定義務。
宜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