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專題專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
2025年,湖?鎮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度假區黨工委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收官之年的目標任務及宜興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扎實推進依法行政,著力提升治理效能,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的階段性成效。現將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匯報如下:
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強化思想引領,筑牢法治建設根基。鎮黨委、政府堅持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干部教育培訓重點內容。定期組織機關工作人員通過集中授課、案例分析等形式,系統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新近施行與修訂的法律法規,重點解讀與基層治理、行政履職密切相關的條款內容。年內共計組織專題學習研討8次,邀請高校法學教授及法律顧問舉辦專題講座4場,圍繞法律法規修訂要點、實務應用難點等主題進行精準輔導。引導全鎮黨員干部深入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與實踐要求,切實提升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綜合能力,推動法治理念融入日常工作決策與執行全過程,確保法治政府建設事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穩步前進。
(二)優化政府職能,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對涉及公共利益、重大規劃調整等事項,嚴格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政務服務持續提質增效,便民服務中心2025年辦件7900件,辦結率100%;“基層高頻事項平臺”一窗受理72項高頻業務,累計辦件1877件;新增市場監督專窗,累計辦件915件;村級便民服務站接待咨詢與辦件超1.9萬次。12345政府熱線辦理群眾訴求1334件,答復市長信箱17起,回復率、辦結率始終保持100%。人社服務持續優化,開展政策宣講覆蓋企業40余家,成功調解勞動爭議23起。
(三)聚合基層力量,建強普法宣傳隊伍。積極選聘“果園園主”“民宿掌柜”“退休干部”等鄉賢擔任“法律明白人”,發揮其親緣、地緣、人緣優勢,培育法律明白人共計53名。整合社區民警、法律顧問、司法干警、村干部、法律明白人、網格員等多方力量,形成協同聯動機制,打造一支既精通法律政策又深諳基層實際的高素質普法隊伍。推動普法力量與矛盾糾紛化解力量下沉,實現了法律服務的全域覆蓋,有效激活了基層自我管理與服務的能力,切實打通了普法宣傳與依法治理的“最后一米”。定期組織開展法治專題培訓、業務技能實訓和案例研討交流,不斷提升隊伍的法律素養、宣講技巧與服務能力,確保普法工作貼近群眾、務實有效。同時,結合群眾實際法律需求,開展專題化、互動式法治宣傳,營造良好法治氛圍,增強了群眾的法治獲得感與滿意度。
(四)送法進村入戶,營造濃厚法治氛圍。依托普法隊伍,深入田間地頭、民宿院落、村民家中,開展“一對一”法律咨詢和“面對面”政策解讀,精準對接群眾在土地流轉、婚姻家庭、民宿經營合規等方面的法律需求,開展各類村(居)專題法治講座36場。結合傳統節日、民俗活動,舉辦“法治春聯”“法治文藝匯演”等特色活動,將法治知識融入地方文化形式,讓群眾在參與中學習法律。利用“法潤民生”微信群、“深氧界湖?”公眾號等新媒體平臺,定期推送普法宣傳稿件、典型案例解析和法律小貼士。同時,在各村設立“法治圖書角”“法律咨詢服務站”,有效提高廣大村民參與普法活動的積極性,進一步增強法治宣傳互動性和教育效果,營造了“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踐行“楓橋經驗”,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今年以來,全鎮各級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352次,鎮村兩級成功調處矛盾糾紛176起,其中鎮級75件,村級101件,調解協議涉及金額共計511.53萬元。快速高效處置非正常死亡事故3起,有效疏導當事人情緒,妥善處置后續事宜。特別圍繞轄區特色楊梅產業,持續深化“三維解紛”模式,打造“法護楊梅”品牌,組織調解力量深入果園、企業,成功化解多起因購銷、用工、采摘等引發的涉農糾紛,護航“梅”好產業發展。堅持以法為綱,依法治訪,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信訪問題。今年以來,上級領導至湖?鎮約訪下訪群眾7批7人次,化解問題7個;鎮級領導16人接訪約訪下訪群眾50批65人次,全年受理信訪事項共146件,按期答復146件,按期答復率100%。圍繞歷史舊案、積案、難案作全力攻堅突破,今年以來,攻堅歷史積案和重點難案10起,有效壓降社會面矛盾。
(六)履行公開職責,接受人大社會監督。鎮政府堅持依法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定期向鎮人大報告工作進展,邀請鎮人大相關人員列席鎮政府重要會議,接受人大代表集中視察,充分聽取人大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按時辦理、辦結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辦理結果均向代表、相關政府機關部門及時反饋。2025年,湖?鎮人大代表共提出5條建議,建議答復率100%,滿意率100%。每季度在各村(社區)開展“援法議事”活動,提升法律服務鄉村治理的能力水平,提高村級治理現代化法治化水平。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時更新法定主動公開內容,2025年度依法辦理信息公開申請10件。重點推進財政預算、重大建設項目、社會公益事業等領域信息公開,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七)提升執法能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深入學習貫徹《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工作任務清單(2023—2025年)》文件精神,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確保有案必立,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切實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開展行政執法培訓,今年以來累計組織執法培訓20余場次,并安排全鎮執法人員參加2025年公共法律知識培訓。目前,我鎮通過行政執法考試并取得執法證件的人員共有15人,有效促進執法力量下沉,提高執法效率。全年累計開展執法檢查45家次,排查整改隱患178條。組織開展內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6次,未發現重大程序瑕疵,顯著提升執法案卷及文書規范化水平,增強行政執法監督效能。同時,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與指導,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二、年度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情況
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嚴格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建設擺在全鎮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
一是帶頭深入學習。堅持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作為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點內容,帶頭宣講、帶頭研討,全年主持法治專題學習6次,切實提升自身法治素養和依法決策能力。
二是加強組織領導。主持召開鎮黨委會議、定期召開依法治鎮委員會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聽取重要進展情況匯報,協調解決法治建設中的體制機制障礙和重點難點問題,推動綜合執法改革深化、加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三是狠抓責任落實。將法治建設成效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強化督促檢查。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要任務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確保各項部署落地見效。
四是自覺遵法守紀。嚴格遵守執行領導干部不得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等規定,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營造了全鎮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鎮法治建設雖然在穩步前進,但依然存在不足之處,如調解工作人員專業素養有待加強,行政執法整體水平仍需進一步提升,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強,隊伍結構有待進一步優化。
(一)矛盾糾紛化解機制不完善。村級調解員存在法律專業知識不足的問題,部門聯動不強,信息共享不暢,涉農、鄰里、土地等歷史遺留問題未能就地有效化解。群眾信訪上行趨勢明顯,重復訪、越級訪問題時有發生。
(二)普法宣傳缺乏創新舉措。普法活動形式不新,過度依賴講座、宣傳單、橫幅等單向灌輸模式,缺乏互動性與沉浸感。普法活動覆蓋不均衡,對象多為農村老人,未針對不同群體設計差異化內容,宣傳效果不佳。新媒體宣傳運用不足,缺乏吸引力。
(三)行政執法法制審核機制不健全。目前我鎮缺少具備資質的專業法制審核人員,法制審核工作仍有不足,案卷制作質量有待提高,缺乏典型案例。在今年涉企行政執法專項督查中,發現一起執法案例存在瑕疵。目前,我鎮已經進行調查核實,下一步我們將持續跟蹤該案例善后進展。同時,以本案為鑒,在全鎮范圍內加強涉企行政執法規范性監督,推動行政執法公平性、透明性提升。
(四)法治思維尚未完全形成。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在決策及執法人員隊伍中還沒能普遍形成,仍然還有一部分執法人員在思想覺悟與意識上還存在一定的差距,運用法治方式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不足,在重大復雜矛盾調處方面的作用有待進一步增強,思維模式也有待改變和提高。
四、2026年度推進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進一步增強領導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組織領導干部繼續深入學習依法行政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切實增強領導干部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推動其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和依法決策意識。通過開展專題培訓、案例教學、經驗交流等多種形式,全面提升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切實發揮領導干部在法治建設中的關鍵作用。
(二)進一步推進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積極借鑒其他地區的成熟做法和先進經驗,結合我鎮實際,進一步細化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具體內容、明確適用范圍、規范操作程序、創新推行方式。持續加強執法隊伍建設,開展常態化專業培訓和實務指導,不斷提升執法人員的法治素養、程序意識和履職能力,推動整體執法質量和公信力再上新臺階。
(三)進一步完善依法、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健全以合法性審查為前提、公眾參與為基礎、專家論證為支撐、集體討論決定為程序的行政決策制度體系。拓寬公眾參與渠道,通過聽證會、網絡征集、問卷調查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民意,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認同感。強化決策合法性審查,確保各項決策符合法律法規和制度要求。堅持集體討論決定,切實提升政府決策的公信力和執行力,不斷增強行政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與合法性。
(四)進一步加強調解隊伍建設。強化能力提升,開展精準化培訓。定期組織調解人員參加法律知識專題培訓、調解技能實訓和跨部門案例研討,邀請法院、司法局業務骨干及高校法學專家授課,重點圍繞涉農糾紛、民宿經營糾紛、鄰里矛盾等高頻類型,提升隊伍的法律素養和實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