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專題專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市委依法治市辦公室的精心指導下,張渚鎮人民政府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夯實工作責任,推動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現將主要工作匯報如下: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法治建設基礎不斷夯實
1.高位推動,壓實責任。將法治建設納入鎮黨委重要議事日程和全鎮發展總體布局,定期召開黨委會議、法治建設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法治建設重點工作,及時解決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將法治建設成效納入鎮對村(社區)、部門年度綜合考核和領導干部述職述法的重要內容,層層傳導壓力,壓實工作責任。
2.健全機制,規范運行。建立健全依法治鎮委員會工作規則、議事協調、督察督辦、信息報送、學習培訓等制度機制。建立法治建設聯絡員隊伍,覆蓋所有村(社區)和重點部門,保障信息暢通、工作聯動。
3.強化保障,提升能力。將法治建設經費納入鎮財政預算,保障法治宣傳、法律顧問、執法裝備、陣地建設等必要支出。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組織鎮村干部、執法人員參加市、鎮兩級法治專題培訓15場次,覆蓋400余人次,重點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民法典及與基層治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二)聚焦依法行政,深化職能轉變,法治政府建設邁上新臺階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實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建設。鎮便民服務中心實現“應進必進”,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80項。推廣運用“蘇服辦”“怡心辦”等線上平臺,推動更多事項“網上辦、掌上辦”。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累計辦理告知承諾事項600多件,有效解決群眾辦事難、辦事繁問題。
2.健全依法決策機制。
嚴格決策程序。凡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社會涉及面廣、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行政決策,必經公眾參與(公示、聽證、問卷調查等)、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強化法律支撐。全面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
3.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全面落實“三項制度”。執法公示,通過政府網站、公示欄等平臺,事前公開執法主體、權限、依據、程序、清單、監督方式;事中亮證執法、告知權利義務;事后及時公開執法決定信息。全過程記錄,為一線執法人員配備執法記錄儀,規范文字、音像記錄,確保執法過程可回溯、可查詢。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明確審核范圍、機構和流程,配備專職法制審核人員1名。規范執法行為。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加強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和紀律教育,提升執法能力和文明素養。
(三)突出共建共享,深化基層治理,法治社會建設根基日益穩固
深入推進普法宣傳、法律服務、矛盾化解,努力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社會氛圍。
1.深化法治宣傳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養。
落實普法責任制。印發《張渚鎮“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清單》,壓實各部門、各單位的普法責任。將普法工作融入執法、管理、服務全過程。
突出重點內容。把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首要任務。深入開展憲法、民法典學習宣傳活動。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宣傳與高質量發展、鄉村振興、生態文明、安全生產、權益保障、防范電信詐騙等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創新普法形式。利用法治文化公園(廣場、長廊)、村(社區)法治宣傳欄、電子顯示屏等傳統陣地。大力運用微信公眾號、短視頻平臺等新媒體開展“指尖普法”。組織“法律明白人”“法治副校長”“普法志愿者”開展“法律六進”活動(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今年以來,全鎮、村(社區)開展各類法治宣傳活動100余場次,發放宣傳資料4萬余份。
2.優化公共法律服務,保障群眾法治需求。
完善服務體系。全面建成覆蓋鎮、村(社區)的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鎮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實現“一站式”服務(法律咨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公證指引等)。
提升服務質效。全面落實“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為群眾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法治講座、合同審查等服務。今年以來,村(社區)法律顧問提供法律咨詢1萬余人次,參與化解矛盾糾紛75起。暢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應援盡援,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69件。引導群眾通過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
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從村(社區)干部、黨員、致富能手、退役軍人、網格員等群體中遴選培養“法律明白人”163名。通過培訓、考核使其成為群眾身邊的“法治宣傳員、矛盾調解員、法律服務員”。
3.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推廣“援法議事”機制。在全鎮推廣運用“援法議事”基層治理模式,引導村(居)民在黨組織領導下,依托村(居)民議事會、理事會、懇談會等平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協商解決涉及公共事務、公益事業和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如村莊環境整治、集體資產處置、鄰里糾紛調解等。累計通過“援法議事”解決事項38余項。
構建多元化解矛盾體系。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機制。建強調解組織網絡,鎮調委會配備專職調解員2名,18個村(社區)全部建立調委會,在重點行業領域建立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3個。加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完善訴調、交調、訪調對接機制。今年以來,各級調解組織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537起,調解成功率98%以上,有效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提升平安建設水平。健全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深化網格化社會治理,加強重點人群服務管理,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全鎮信訪總量逐年下降,信訪部門及時受理率、按期辦結率均為100%。重點信訪矛盾個體案件有效推進,穩控工作扎實到位,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持續提升。
二、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是強化統籌推進。始終堅持把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鎮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統籌謀劃、部署推進。建立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及時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重大問題。
二是強化依法履職。積極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不斷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的意識和能力。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各級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斷增強。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鎮法治政府建設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上級工作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相比,還存在以下薄弱環節:部分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意識有待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的認識還有不足;推進法治建設還不夠平衡,少數單位職責任務有待壓實;行政執法水平和行政執法監督質效還有提升空間。
四、2026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措施
(一)持續強化法治思維。建立健全法治建設責任體系,明確各級領導干部職責分工,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法治建設各項任務得到有效落實。完善領導干部學法制度,提高領導干部參與法治建設工作的積極性,切實提高干部隊伍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手段解決問題的意識和能力。
(二)不斷加強法治力量建設。持續抓好執法人員學法用法,加強法律法規培訓學習,增強執法隊伍力量。加強基層法律顧問隊伍建設,扎實推進 “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在助企紓困、化解風險、維護穩定等方面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最優法律服務。
(三)深入開展普法宣傳。不斷拓展普法途徑、平臺和載體,開展形式多樣有特色的普法宣傳活動,增強全民法律意識與法治觀念,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