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專題專欄>警示教育欄 近年來,宜興城管依托“聯動管理”與“聯動執法”兩大核心機制,持續開展非法“小廣告”專項整治。一方面,與環衛保潔員、市容三包員、停車管理員形成聯動管理,形成日常巡查、快速清理閉環,實現高效處置;另一方面,與公安部門開展聯動執法,強化源頭深挖與溯源打擊,提升執法威懾。
普法小課堂
法律鏈接
《無錫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第二十三條第一款 下列不文明行為列入重點治理清單:
(一)行人亂穿馬路、闖紅燈、跨越隔離欄;
(二)非機動車闖紅燈、在機動車道行駛;
(三)機動車隨意變道、加塞、占道亂停放;
?。ㄋ模┻`法設攤占道經營;
?。ㄎ澹┻`法搭建;
(六)亂倒垃圾;
(七)亂寫亂畫,亂貼亂發廣告;
(八)遛狗不牽繩、不清理糞便;
?。ň牛┙麩焻^吸煙;
?。ㄊ┕矆鏊舐曅鷩W。
第四十八條第二款 擅自在城市道路、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散發商業廣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處以二百元罰款。
《無錫市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住宅等建(構)筑物、交通工具等發送廣告。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向其住宅等建(構)筑物、交通工具等發送廣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廣告主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