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療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公開目錄>法規文件及解讀 | 索引號 | 014046317/2025-06698 | 生成日期 | 2025-11-07 | 公開日期 | 2025-11-07 | |
| 發布機構 | 宜興市醫療保障局 | 公開形式 |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公開程序 |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 |||
| 主題(一) | 衛生、體育 | 主題(二) | 醫藥管理 | 體裁 | 通知 | |
| 關鍵詞 | 管理,調整,醫療,醫保 | 分類詞 | 經濟管理,衛生 | |||
| 文件下載 | ||||||
| 內容概述 | 江陰、宜興市醫療保障局,各市(縣)、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新吳區民政衛健局、經開區社會事業局,各相關醫療機構:根據省醫保局、省衛健委、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部分試行期滿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轉歸的通知》(蘇醫保發〔2025〕22號)要求,經項目調查、專家論證、公開征求意見等程序,決定對部分試行期滿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轉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貫徹落實轉歸醫療服務價格項目1. | |||||
江陰、宜興市醫療保障局,各市(縣)、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新吳區民政衛健局、經開區社會事業局,各相關醫療機構:
根據省醫保局、省衛健委、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部分試行期滿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轉歸的通知》(蘇醫保發〔2025〕22號)要求,經項目調查、專家論證、公開征求意見等程序,決定對部分試行期滿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轉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貫徹落實轉歸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1.轉歸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見附件1。轉歸后項目價格由省、市分別制定,所列價格均為公立醫療機構最高政府指導價格,不得上浮。
2.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見附件2。轉歸后項目價格按現有項目價格執行,項目價格有調整的按調整后價格執行。
3.取消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見附件3。原項目編碼和價格不再執行。
4.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按照一類公立醫院價格執行。
5.非公立醫療機構轉歸后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和質價相符的原則,自主制定價格。
二、明確醫保支付政策
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互聯網診察費(復診)”項目,與線下普通門診診察類項目執行相同的醫保支付政策。其余項目各類醫療機構的醫保支付標準按照公立醫療機構政府指導價格執行,個人先行自付比例詳見附件1、附件2。一次性使用超聲刀頭(含一次性使用集成超聲刀頭)按附件1規定單獨收費時,作為丙類醫用材料管理。
三、相關要求
江陰、宜興市醫保局應高度重視轉歸工作,切實履行醫藥價格管理職責,做好政策落地過程中的跟蹤監測。各醫療機構要強化內部管理,及時做好收費信息系統維護及相關項目的歸并調整工作,規范醫療服務收費行為。各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需在執行后一周內,登錄省招采子系統無錫專區“民營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監測”模塊,維護好院內轉歸后項目的定價信息。
本通知于2025年8月1日執行。如遇國家、省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附件:1.轉歸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表.doc
無錫市醫療保障局
無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無錫市中醫藥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