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4046317/2025-00177 | 生成日期 | 2024-10-10 | 公開日期 | 2024-10-10 |
| 文件編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 發布機構 | 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公開形式 |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公開程序 |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 ||
| 主題(一) | 衛生、體育 | 主題(二) | 衛生 | 體裁 | 其他 |
| 關鍵詞 | 醫院,醫療,醫藥 | 分類詞 | 衛生,體育 | ||
| 文件下載 | |||||
| 內容概況 | 關于《宜興市0-6歲兒童孤獨癥篩查干預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讀 | ||||
出臺背景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0-6歲兒童孤獨癥篩查干預服務規范(試行)的通知》《江蘇省關于全面開展兒童孤獨癥篩查干預工作的通知》及《無錫市0-6歲兒童孤獨癥篩查干預工作方案》等要求,進一步提升我市兒童健康水平,推動實現孤獨癥患兒早發現早干預。宜興市衛健委聯合宜興市殘疾人聯合會共同出臺《宜興市0-6歲兒童孤獨癥篩查干預工作方案》。
詳細解讀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兒童健康為中心,以兒童心理行為發育監測評估為基礎,以0-6歲兒童孤獨癥篩查和干預為主線,不斷提升醫療衛生機構兒童心理行為發育綜合服務能力。建立健全多部門協作工作機制,整合資源探索構建0-6歲兒童孤獨癥“篩查-診斷-康復”服務模式,實現兒童孤獨癥的早篩查、早評估和早干預,改善患兒癥狀和預后。
二、工作內容
(一)開展健康教育
通過各種宣傳平臺,結合常規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向社會公眾和兒童家長普及孤獨癥基本知識,提高科學知識知曉率。引導家長樹立兒童健康第一責任人意識,積極主動接受孤獨癥篩查、診斷和干預,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孤獨癥兒童及其家庭的良好氛圍。
(二)開展人群篩查
聯合初篩。
服務機構: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提供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服務對象:轄區常住0-6歲兒童,重點對象是8-24月齡兒童。
初篩時間:8月齡、18月齡、24月齡、3歲、4歲、5歲、6歲。
內容:心理發育問題預警征、神經發育相關生長發育量表。
復篩。
服務機構:由宜興市婦幼保健機構或者宜興市衛健委指定的具備復篩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經無錫市衛健委備案管理。
服務對象:初篩結果異常的兒童。
復篩內容:詢問病史、兒童孤獨癥篩查量表和發育量表。
規范診斷評估
服務機構:由具有孤獨癥診斷能力的醫療機構承擔,并經無錫市衛健委確認后動態管理。
服務對象:復篩結果異常的兒童。
診斷內容:
由副主任以上職稱的醫師為復篩結果異常兒童提供診斷,并提出康復建議。
孤獨癥高危兒的干預指導、家長心理支持、復診隨訪和康復干預效果評估;
健康宣教
我市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救助政策宣傳;
4、兒童心理行為發育核心知識的健康教育;
(四)實施干預康復
服務機構:具備康復能力的醫療機構或者殘聯確定的殘疾兒童基本康復訓練服務定點機構。
服務內容:
對兒童:干預康復服務;與診斷機構配合對康復干預效果評估。
對家長:干預康復咨詢指導服務;家庭干預康復技術技能培訓;心理疏導和支持;
0-6歲兒童孤獨癥篩查診斷康復干預服務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