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宜興市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管理辦法》的政策解讀
| 索引號 | 014046317/2024-05298 | 生成日期 | 2024-05-07 | 公開日期 | 2024-05-07 |
| 發布機構 | 宜興市城市管理局 | 公開形式 |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公開程序 |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 ||
| 主題(一)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主題(二) | 其他 | 體裁 | 其他 |
| 關鍵詞 | 廣告,城市,設施 | 分類詞 | 經濟管理,城鄉建設 | ||
| 文件下載 | |||||
| 內容概況 | 為加強我市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的規范管理,結合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及我市實際情況,市城管局組織起草了《宜興市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 | ||||
一、起草背景
隨著《江蘇省廣告條例》《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無錫市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和出臺,對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之在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管理實踐中出現了許多情況和問題,因此,我市亟需出臺新的管理規定予以調整規范。
二、起草依據
《辦法》的起草主要依據《江蘇省廣告條例》《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無錫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無錫市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還參考吸收了周邊其他城市的先進經驗和可行做法。
三、目標任務
《辦法》旨在規范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美化市容環境,對規范廣告設施設置秩序、提高戶外廣告設施管理水平、實現廣告資源陽光管理、提升城市品位起到了推動促進作用。
四、解決問題
改善管理體系不夠完善、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尺度形式各異、品質定位與城市發展仍有差距等現象,解決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亂、檔次低等問題。
五、主要內容
《辦法》共53條,主要包括調整范圍、部門職責、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的規劃設置、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的設置管理等內容。
(一)規定了調整范圍。為增強管理針對性,規范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秩序、提高店招標牌設施管理水平,《辦法》在堅持我市原來一些好的做法的同時,對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的管理內容作出了調整,取消了戶外廣告登記手續,對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的含義、分類等進行了重新界定,對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的設置及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補充完善了臨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的相關要求。
(二)明確了部門職責。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及職能部門對于加強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管理的職責分工和工作協調機制,確定市城管局作為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管理的主管部門,結合賦予鎮(街道)行政審批服務執法權力事項工作實際,規定了鎮(街道)對于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的工作要求。
(三)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的規劃設置。為強化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的科學性、規范性、統一性,推進全市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管理工作提質創優,《辦法》規定了戶外廣告設施和店招標牌設置專項規劃、詳細規劃方案的編制,禁止設置的區域位置、設置時應當遵守的規定。尤其明確了在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禁止設置屋頂廣告設施、大型高立柱廣告設施、跨道路架設的廣告設施以及可能危及房屋安全的廣告設施。
(四)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的設置管理。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不規范,影響城市市容市貌的美觀整潔。為指導、規范我市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的設置管理,強化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的科學性、規范性、統一性,《辦法》規定了店招標牌設置采用備案制,城管部門應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審批聯動機制、招標拍賣、協議出讓、管理要求。電子顯示屏類戶外廣告設施、臨時性商業活動設置臨時性商業戶外廣告設施的管理要求,戶外廣告設施發布公益廣告應當遵守的規定。戶外廣告設施和店招標牌設置人應當履行日常安全檢查、管理維護責任以及城管部門應當履行的監督檢查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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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備案號:3202820200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