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20〕114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0-07-04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正在執行 |
市政府關于調整2021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的通知
宜政發〔2020〕114號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扎實做好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穩步提高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障待遇水平,確保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健康運行和可持續發展,自2021年1月1日起,對我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作出如下調整:
本市行政區域內普通居民年籌資標準提高到1380元/人·年,其中市級及以上財政補貼578元/人·年,鎮(園區、街道)財政補貼342元/人·年,個人自負460元/人·年。屬地管理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學生年籌資標準提高到1120元/人·年,其中市級以上財政補貼920元/人·年,個人自負200元/人·年。其他各類學校在校學生年籌資標準提高到1200元/人·年,其中市級及以上財政補貼920元/人·年,個人自負280元/人·年。
宜興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