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7]56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17-04-27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滿足我市居民的家禽消費需求,恢復家禽的正常生產經營,根據國家衛計委、農業部等四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活禽市場管控切實做好H7N9防控工作的通知》(國衛應急發[2017]10號)精神,結合我市當前H7N9流感防控形勢,經市政府研究,決定自2017年4月28日零時起,在全市范圍內逐步恢復活禽交易?,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活禽經營市場清理整頓。市場監管、商務、農林、衛計等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省、無錫市的有關規定,開展對活禽市場的清理整頓工作。對不具備規定條件的活禽經營市場,必須整改到位后才能恢復活禽交易。整改不到位的,堅決予以關閉。
二、嚴格活禽交易市場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落實活禽交易市場主辦方(管理者)和經營者的主體責任,活禽零售市場要執行“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過夜零存欄”管理制度,活禽批發市場每月實行休市清場消毒。對進入市場銷售的活禽及其產品進行查證驗物,嚴禁無《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或其他有效溯源憑證)或證物不符的禽類及其產品入場銷售;建立健全市場和經營戶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以便追蹤溯源;每天收市后統一對禽類經營場所、禽類及禽類運載、存養工具、宰殺器具等設備、設施進行消毒,對廢棄物和物理性原因致死的禽類集中收集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強化部門協同配合。衛計部門要加強對活禽經營市場高風險人群的醫學監測,及時排查和發現可疑病例。農林部門要加強活禽交易市場動物疫病監測,做好活禽市場的消毒、病死禽無害化處理等技術指導。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活禽經營市場主辦者(管理者)和經營者經營行為的日常監督管理,落實活禽及其產品的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制度,禁止銷售沒有合法來源的活禽及產品,禁止從人感染H7N9流感的地區進購家禽進入我市。商務部門要加大支持活禽經營市場的規范化改造和升級力度,推動活禽宰銷分離。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