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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5-08-04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宜政辦發[2015]90號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
現將《宜興市創建江蘇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8月19日
宜興市創建江蘇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為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創建更優良的食品消費環境,經研究,決定爭創江蘇省食品安全城市,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創建方案如下: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出發點,以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頒布實施為契機,以開展食品安全城市創建為抓手,督促落實政府屬地責任,監管部門依法履職,企業依法誠信經營,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食品產業健康發展,促進形成“上下統一、責任明晰,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無縫銜接、全程監管,符合實情、科學合理”的監管格局,持續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推動我市食品安全整體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基本原則
(一)加強領導,統一部署。市食藥安委統一部署,市食藥安辦統籌協調全市創建工作。各鎮(園區、街道)和各相關部門分別加強對本轄區和本環節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要充分保障創建工作所需的人力、財力、物力,按照創建工作方案和標準,結合各自實際,組織實施創建工作。
(二)以民為本,注重實效。把社會認可、群眾滿意作為創建工作的重要標尺,通過創建讓老百姓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讓全社會切實感受到食品安全狀況的好轉。科學制訂創建具體措施和步驟,分步推進,以點帶面,以實際效果和人民群眾滿意度為根本目標扎實推進。
(三)鼓勵創新,標本兼治。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排查風險、消除隱患,逐步解決食品安全重點難點問題,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體制機制。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形成食品安全監管和風險防控的新模式、新機制和新舉措,建立完善長效機制。
(四)多方協作,統籌推進。充分調動各鎮(園區、街道)和各相關部門的力量和資源,發揮人民團體、群眾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多措并舉,社會共治,多角度、多層次、全方位開展創建活動。統籌兼顧,將創建活動與社會綜合治理等工作有機結合,融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五)穩步實施,打造品牌。堅持務實節儉高效,穩步推進創建工作。著力打造和維護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優質品牌,使之成為各鎮(園區、街道)和各相關部門改進工作的平臺、集中投入的平臺和宣傳展示的平臺。
三、基本標準
(一)食品安全整體狀況良好。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應持續穩定在較高水平,尤其是糧食及糧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產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專供嬰幼兒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安全狀況穩定在較高水平。近三年來,沒有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實到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立食品安全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保障監管所需投入;監管執法實現全覆蓋,食品安全問題有效整治;食品行業依法誠信經營,產業健康發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三)食品安全公眾滿意度較高。群眾及社會各界對政府及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認可度高,對食品安全現狀總體滿意度高。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5年8月
1、研究制定《宜興市創建江蘇省食品安全城市活動工作方案》。
2、部署動員開展創建江蘇省食品安全城市活動。
3、各鎮(園區、街道)和各相關部門按照創建工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各自創建活動實施方案,并與8月底前報市食藥安辦備案。
(二)組織創建階段:2015年8月-2016年8月
1、各鎮(園區、街道)和各相關部門按照省級考核評價標準落實措施,分步推進,完成目標。
2、市食藥安委加強跟蹤調研,指導創建工作,組織相關人員按照省級考核評價標準開展督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督促整改。
3、按照省、無錫市階段性考核評價要求,2016年1月份,市食藥安委辦對全市創建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階段性評估總結。
(三)考核評價階段:2016年9月-11月
1、自查。各鎮(園區、街道)和各相關部門按照創建工作方案及省級考核評價標準開展自查自評,有問題立即整改。
2、接受無錫市及省級考核評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對創建工作實施統一領導,逐級細化分解創建任務,明確職責分工和進度安排,形成合力,及時協調解決創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切實把各項創建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工作保障。要統籌兼顧,將食品安全城市創建納入工作總體安排。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既充分滿足創建工作需要,又嚴格規范創建活動管理,做到依法依紀、公開透明、節儉高效,杜絕鋪張浪費,防止形象工程。
(三)深入宣傳總結。要廣泛宣傳創建活動的目的意義、政策措施、創建重點和創建標準等內容,增進社會了解,凝聚社會共識,形成全社會支持創建、參與創建的良好輿論環境。要全面總結創建工作,提煉先進經驗,為強化食品安全監管積累好經驗、提供好模式。
附:江蘇省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考核評價標準(試行)
江蘇省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考核評價標準(試行)
一、組織管理體系完善
1、加強組織領導。地方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工作,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每年召開2次以上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由地方政府負責同志牽頭的食品安全委員會,充分發揮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監督指導作用。
2、明確工作責任。完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明晰各級各部門監管事權劃分,全面堵塞監管漏洞和盲區、消除監管空白;各級政府層層建立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簽訂責任書并嚴格落實。
3、落實創建主體。縣(市、區)政府嚴格履行創建主體責任,統一組織領導,明確各地區、各單位責任分工,加大投入,協調聯動,統籌推進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
4、健全監管機構。按監管體制改革要求,設立縣(市、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按鄉鎮或區域設立派出機構。在鄉鎮(街道)設立食品安全辦公室,明確至少一位鄉鎮(街道)負責人直接負責食品安全工作,并設有專職工作人員。
5、充實人員隊伍。配齊配強監管人員,監管隊伍人員編制數量滿足監管實際需要。在農村行政村和城鎮社區設立食品監管協管員,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
6、抓好業務培訓。監管人員每人每年參加食品安全相關內容的培訓時間不少于40課時;相關工作人員每年都安排有相應培訓。
7、配全裝備設施。監管機構的辦公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快速檢測、執法取證、應急處置、通信交通等軟、硬件設施達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制定的《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執法基本裝備配備指導標準》和《食品藥品監管鄉鎮(街道)派出機構辦公業務用房指導意見》要求。
8、滿足經費需求。食品安全監管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食品安全監管專項資金能夠滿足監管實際需要(不含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按常住人口計算,日常監管專項經費投入每年不低于2元/人);監督抽驗經費基本滿足4份/千人的檢測樣本量(不含快速檢測)的經費需求。
9、整合檢測資源。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技術支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有食品安全檢測體系建設規劃;推進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具備常見指標實驗室檢驗能力及現場定性速測能力。縣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建有與監管工作相適應的食品快檢中心;鄉級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快檢箱配備率達100%。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達到省衛生計生委制定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建設標準。行政區域內設置食源性疾病監測哨點醫院。
10、健全考評機制。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地方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權重不低于3%;對食品安全工作有考核指標、考核辦法、考核細則,并認真組織實施考核,有考核名次、考核報告;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一票否決”。
11、完善規章制度。加強調查研究和成果制度轉化,有鼓勵制度創新舉措;地方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健全,監管手段先進,監管機制完備,實現食品安全依法監管、科學監管和有效監管。
12、實施政策引導。落實國家食品產業發展政策,加強政策引導,鼓勵支持食品生產企業升級和技術改造,提高食品產業集約化、規模化和標準化水平。大力培育食品品牌,發揮其質量管理的示范帶動作用。
13、促進市場升級。推進農產品交易市場的升級改造,農產品交易市場快檢設備配備不低于90%。農產品批發市場快檢實驗室建成使用率100%,支持補助檢驗檢測費用。引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逐步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提高流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的可控性,發展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加盟連鎖、統一配送等現代經營模式,促進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經營業態多元化、規范化和現代化,推動各類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和餐飲服務健康協調發展。
二、監督執法堅決有力
14、堅持重典治亂。公安機關配備專門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機構;監管部門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及時立案查辦,使嚴懲重處成為食品安全治理常態。把行政立案處罰情況和刑事立案處罰情況作為衡量本地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的主要指標。
15、加強行刑銜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及時依法移送、偵查、判決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涉刑案件,未出現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等情況。
16、協調聯動執法。建立跨部門、跨區域的案件協查、產銷監管銜接等協調聯動機制,強化信息通報工作,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得到及時查處。
17、嚴格全程監管。嚴格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管理,嚴格食品安全檢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監管全覆蓋、科學監管有痕跡。全面摸清監管對象底數,按照風險分類等級進行現場檢查,做到巡查全覆蓋。
18、健全排查機制。將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日常化,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問題隱患報告和處置機制。
19、開展專項整治。以開展本地區特色食品生產加工專項整治為突破口,以完成每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為基礎,針對食品安全重點問題、重點品種、重點區域,堅持預警排查并重,深入持久開展治理整頓。
20、強化抽檢監測。制定本地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劃,擴大抽檢監測范圍,增加抽檢監測頻次,嚴把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關口,通過抽檢監測及其數據運用,及時有效發現問題食品,提高工作針對性和有效性。對上級或其他地區安排的抽檢監測工作按有關規定落實和配合。
21、處置問題食品。建立并嚴格依法執行問題食品后處理機制,對問題食品做到防控風險先到位、案件查處必到位、后期處理跟到位。
22、完善銜接機制。建立健全食品及食品原料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嚴格食用農產品入市監管,嚴把食用農產品入市質量安全關口,行政區域內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集散中心和超市建立并實施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
23、推進信用建設。建立健全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加強動態管理,及時發布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黑名單”,對失信行為進行懲戒。加大正面宣傳引導力度,對守信行為進行表揚和激勵,逐步將誠信理念轉化成食品從業者自覺的價值追求。
24、加強“四小”管理。堅持疏堵結合,規范發展,綜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因地制宜制定管理辦法和引導規劃,鼓勵支持其不斷改善生產經營條件,引導其逐步實現標準化生產、集約化經營、規范化管理。扎實開展“四小”集中治理,切實解決“四小”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等經營資格合法,經營條件符合相應國家標準要求,從業人員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
25、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編制餐廚廢棄物處理規劃并由城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建立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體系,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得到規范處置。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地溝油”行為,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
26、規范畜禽市場。整治畜禽市場私屠濫宰、添加瘦肉精、注水、屠宰病死豬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畜禽進入屠宰、加工或消費環節。
27、強化作風建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促進規范執法、科學執法、文明執法,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行政區域政府部門政風行風評議中排名中上,未出現吃拿卡要等不文明執法行為。
三、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28、嚴格主體資質。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持有有效許可證或納入備案管理,并持續符合發證或備案相關條件。
29、建立責任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負首要責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員負直接責任、從業人員負崗位責任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積極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嚴格落實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因未履行相應義務、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連帶責任。
30、嚴格過程控制。食品生產經營者要保證食品安全投入,強化過程控制,確保場地環境、設施設備、衛生條件、流程布局、從業人員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責任管理、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生產經營記錄、出廠檢驗、產品追溯召回、員工健康、培訓教育等制度,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
31、完善召回制度。食品生產企業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應急管理機制,及時發現問題食品,對應召回食品實際召回率達到100%。
32、強化安全內控。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等主要從業人員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訓不少于40小時。加強企業內部培訓,提升企業食品安全責任意識,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33、建設追溯體系。逐步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用可追溯制度倒逼和引導生產。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實現有效追溯,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者實現電子信息化管理,食品流通批發經營企業電子信息化溯源管理覆蓋率不低于80%。
34、推行信用管理。行政區域內參加量化分級管理的餐飲服務單位不低于持證單位數的90%,參加量化分級評定單位的公示率達100%。參加信用分類分級管理的食品流通經營企業不低于90%,公示率達100%。
35、實施管理規范。行政區域內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普遍推行良好生產規范,80%以上達到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HACCP)或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食品鏈中各類組織的要求(ISO22000:2005)的相關標準。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全部具有自建或自控奶源。
四、應急管理有序高效
36、健全應急體系。建立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工作機構、技術支撐機構,強化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制定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編制應急操作手冊,并在實踐中不斷補充完善。
37、提升應急能力。組建應急隊伍,完善應急裝備物資,開展應急預案培訓演練,每年至少培訓一次,每兩年至少開展一次食品安全應急演練,提高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38、應急處置到位。有效處置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應急處置率達100%;無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的行為;未發生因處置不當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
39、規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臺,促進部門間、區域間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新聞發言人、宣傳聯絡員制度和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處置機制;強化輿情監測監控,樹立正確輿論導向,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妥善處置食品安全社會輿論事件。
五、實現社會共建共治
40、開展科普宣教。積極開展“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等宣傳活動,將食品安全納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識、職業技能和學生課堂教育,提高社會公眾食品安全素養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知曉率,促進公眾食品安全消費行為健康理性。政府部門每季舉辦面向廣大基層群眾的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教育活動不少于2場;在當地主流新聞媒體開設食品安全知識科普專欄;充分發揮科普宣傳站作用;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活動社區覆蓋率60%以上;當地電視臺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廣告平均每月不少于1次;中小學生食品安全知識課程培訓每年不少于10小時。
41、主動發布信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通過包括新媒體在內的多種媒介方式,使公眾獲知時效性強、內容豐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心和監管的成效,食品安全消費行為得到有效指導和引導。推廣使用移動終端科普應用軟件“食事藥聞”。
42、開展風險交流。積極穩妥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交流,增強社會公眾認知能力,科學防范食品安全風險。
43、推行網格監管。將食品安全監管服務融入社會網格化管理,建立集中受理、分配辦理、高效處置、全程監督的快速聯動監管機制。
44、落實有獎舉報。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機制,全面推行有獎舉報,統一投訴舉報電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24小時不間斷受理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投訴舉報核查回復率達100%。
45、營造共治氛圍。支持媒體監督,鼓勵群眾參與,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新聞媒體、行業協會代表等各方作用,加強對政府、監管部門、企業履職盡責情況的監督,營造社會共治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