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3]173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3-12-31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家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第一批)》(工節[2009]第67號)等相關規定,按照無錫市《市政府關于轉發市經信委加快淘汰高耗能變壓器工作方案的通知》(錫政辦發[2013]325號)的統一要求,S7系列及以下的高耗能變壓器必須限期淘汰、更換。為加快推進我市高耗能變壓器淘汰工作,確保按期完成淘汰、更換任務,特制訂本實施方案,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工作目標
2014年9月30日前,S7系列及以下的高耗能變壓器全部淘汰、更換到位;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禁止再使用S9 、SC9等非節能型變壓器;在全市范圍推廣應用《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高效節能配電變壓器推廣目錄》等國家推薦規定的節能型變壓器。
二、實施步驟
1、2013年12月1日前,由市經信委會同市供電公司摸清全市需要淘汰、更換高耗能變壓器的基本情況,并制定實施方案。
2、2013年12月15日前,由市經信委、市供電公司聯合下發《關于限期淘汰、更換高耗能變壓器的通知書》(附件1),由相關使用單位填寫回執報市經信委節能科。
3、市經信委會同市供電公司對計劃實施推進情況進行督查,并定期通報實施進度。
4、2014年9月30日前使用S7系列及以下高耗能變壓器的單位必須全部淘汰、更換到位。
5、2014年10月,無錫市節能主管部門進行檢查驗收。
三、工作措施
1、加強宣傳發動,統一思想認識。加快淘汰高耗能變壓器是國家、省、無錫市的統一部署,是一項行之有效的節電節能措施,既能產生經濟效益更能帶來社會效益,對促進節能降耗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鎮、園區、街道以及市各有關部門和使用單位要認真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充分認識加快淘汰更換高耗能變壓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為淘汰、更換高耗能變壓器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2、落實相關責任,有序推進工作。淘汰、更換高耗能變壓器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有關部門、鎮、園區、街道要各負其責、合力推動。市成立淘汰高耗能變壓器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經信委、財政局、供電公司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委,具體負責淘汰、更換工作的推進實施。市經信委負責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宣傳貫徹,下發限期淘汰高耗能變壓器通知書,制定下達淘汰更換目標任務,組織督查驗收,落實相關政策支持,對未按規定期限淘汰的用戶進行相關執法。市財政局負責配合做好有關政策的爭取落實工作。市供電公司負責協調供用電銜接,為用戶辦理淘汰更換變壓器手續開通綠色通道,督促拆除高耗能變壓器,協助用戶選用安裝節能變壓器,做好相關技術校驗工作,確保用戶安全用電。各鎮、園區、街道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負責屬地單位淘汰任務的落實推進工作。相關部門負責本部門及下屬單位淘汰任務的落實推進。市政府將把高耗能變壓器淘汰工作完成情況作為年度節能降耗工作的主要考核內容之一。
3、強化節能監察,嚴格執法檢查。加強對重點用電單位的執法檢查,進行能效監察,對未按規定時間淘汰更換高耗能變壓器的單位進行通報,并根據有關規定上報上級部門實行差別電價;對拒不淘汰的,采取限電、停電措施,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第七十一條的規定,依法沒收國家明令淘汰的變壓器。
附:1、關于限期淘汰、更換高耗能變壓器的通知書(略)
2、宜興市在用S7系列及以下變壓器匯總表(略)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