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3]161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3-10-31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消防安全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為進一步加強鎮(園區、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精神,結合宜興實際,現將進一步加強鎮(園區、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和全面建設“平安宜興”的總體部署,深入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積極構建權責明晰、運行規范、管理有力的基層政府消防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鎮(園區、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建設,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為我市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10月底前,完成鎮(園區、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建設,消防安全責任進一步落實,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基礎進一步夯實,重大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預防和遏制。11月底前,各鎮(園區、街道)完成所有行政村、社區的“網格化”達標驗收工作。
三、工作任務
1、健全工作機構。各鎮(園區、街道)要結合實際,依托鎮(園區、街道)安監部門,增掛鎮(園區、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機構牌子,機構名稱統一為“XX鎮(園區、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XX鎮(園區、街道)消安辦]。辦公室應配置必要的辦公設備,公開人員組織架構圖、工作職責和相關規定。
2、明確工作職責。各鎮(園區、街道)鎮長(主任)為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具體責任人。各鎮(園區、街道)要根據本地消防管理工作需要,合理配備人員。鎮(園區、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主任由安監部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設置1名具體聯絡人,由消防大隊抽調消防文員協助辦公。
3、加強培訓考核。市公安消防機構和派出所要指導鎮(園區、街道)、村(社區)兩級“網格化”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掌握基礎消防安全管理的內容和方法,履行好工作職責;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年底組織對各地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相關工作進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地要充分認識做好鎮(園區、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建設的重要意義,按照“突出重點,扎實推進”的原則,因地制宜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推動基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開展。
2、明確節點,加快進度。各鎮(園區、街道)地要加快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建設進度,確保在 10月31日前完成機構掛牌。市消防大隊要及時做好人員的上崗培訓工作,確保工作人員10月31日前正式上崗,實現有效運作。
3、嚴格考評,獎優罰劣。消防安全是市政府對各鎮(園區、街道)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將適時對鎮(園區、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建設情況進行聯合驗收。各地要把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建設納入消防安全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等工作考核范圍,切實抓好工作落實。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