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3]111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3-08-31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宜興市2013年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三年八月七日
宜興市2013年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改善我市城市環境面貌,提升城市人居環境質量,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3]12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我市2013年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省政府關于“貫徹三項要求、落實十項舉措”的部署,以深入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為載體,以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城市環境薄弱地段臟亂差現象為突破口,加快配套完善城市基礎設施,著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努力實現城市管理規范化、精細化、長效化,不斷提升城市人居環境質量,為建設美麗中國示范區和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關注民生。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集中力量解決社會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整治工作的組織化程度,精心組織、有序實施,切實做到整治體現民意、服務民生,防止民生工程變為擾民工程。
2、因地制宜,統籌規劃。結合區域特色,科學制定整治規劃和年度行動計劃,確定整治重點和措施。堅持分類指導,充分利用區域自然山水資源稟賦,注重挖掘保護人文歷史資源,彰顯特色,突出亮點,確保整治成效。
3、科學整治,有序推進。按照既定的整治標準,實施項目化管理和標準化整治,合理配置人力、財力和物力,先易后難、遠近結合、分步實施、扎實推進。堅持點、線、面結合,整體推進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積極打造城市管理新標桿,全面改善城市人居環境。
4、多措并舉,疏堵結合。綜合采取改造、改善、提升、規范等措施,加強典型示范引導,全面提升整治效果。在依法整治的同時,堅持疏堵結合、疏導在先,開展風險評估與防范,強化溝通協調,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5、標本兼治,注重長效。加強源頭管控,剖析問題根源,注重設施配套,建立完善功能,落實治本措施。堅持整治、建設與管理并重,以整治促建設、以建設促管理、以管理促規范,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切實鞏固整治成果。
(三)工作目標
按照省統一部署,從2013年起,利用3年左右時間,在我市建成區范圍內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突出解決城市環境薄弱地段臟亂差問題,提升城市基礎設施承載能力,到2013年年底,城市環境薄弱地段臟亂差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整治取得積極進展,城市環境衛生和市容面貌明顯改善;加快推進數字化城管建設,提升市民滿意度;以創建省級優秀管理城市為目標,進一步健全城市管理體制機制,提高長效管理水平,年內至少有1條道路或1個社區達到“江蘇省城市管理示范路”或“江蘇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區”標準;結合宜興實際,制定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3年規劃,實現城市環境整潔有序、生態宜居和人民群眾滿意度顯著增強。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明確任務,完善方案。各部門單位對照整治內容,進一步細化2013年度整治計劃方案,明確整治任務,同時,研究制定3年整治規劃,于2013年9月上旬前報市整治辦公室。
第二階段:全面發動,實施整治。迅速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分解并下達目標任務,落實責任主體,全面推進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第三階段:考核評估,表彰先進。市政府年底前組織開展整治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驗收,對各地區、各部門整治工作進行評估,對工作推進力度大、群眾參與度高、整治成效明顯和群眾滿意度高的地區和部門予以通報表彰。
二、重點整治內容
按照省部署要求,以“九整治”“三規范”“一提升”(簡稱“931”行動)為主要內容,全面實施整治。
(一)實施“九整治”,提高城市人居環境質量。
1、整治城郊接合部。2013年,對屺亭集鎮段等1片城郊接合部實施整治。結合推進鎮級城市化管理,加大對城郊接合部的整治力度,重點圍繞清理垃圾渣土、露天糞坑、黑臭溝塘、殘墻斷壁和亂搭亂建、戶外廣告、亂堆亂放、亂拉亂掛、亂涂亂畫、廢品收購、加工維修等經營站點開展整治,實施沿街立面升級提檔,完善環衛基礎設施配套,實施綠化美化,做到干凈整潔、規范有序。緊緊圍繞“反映特色、體現功能,整治瑕疵、形成亮點”的目標,大力推進干線公路農業看護房改造整治工作,按照“三統一、兩合理”的目標,統一結構外型、統一外觀顏色、統一用料材質,做到面積合理、朝向合理,形成與道路生態景觀相得益彰的建設亮點。切實加強對加油站周邊環境的整治。(責任單位:經濟開發區等相關板塊;配合部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
2、整治城中村。根據土地權屬、基礎條件、環境影響程度,系統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規劃和土地支持等公共政策,分類整治,采取環境整治、局部改造、整體拆建等不同模式和措施。2013年,對3處“城中村”實施環境綜合整治。主要實施路面硬化(瀝青、砼、石質),修復部分破損、高低不平的路面;全面維修和疏通下水道,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網;檢查維修路燈,并根據需要增設,方便群眾生活;落實專業清掃保潔隊伍,對零星閑地進行硬化或綠化,不留衛生死角;拆除嚴重影響村容村貌、交通及周邊環境的違章建筑,整治占道設攤經營、隨意占道堆放物品等行為,攤點做到相對集中、統一標準、規范設置;增設必需的公共廁所、垃圾房、垃圾箱等環衛設施,滿足群眾生活需要;采取聯合行動規范流動人口管理,整治違法違規加工作坊。(責任單位:宜城街道;配合部門:建設局、規劃局、國土局、公安局、城管局、工商局)
3、整治棚戶區。對安全隱患多、房屋質量差、老舊危、建筑密度高的危舊房實施改造,對有歷史文化資源的地區妥善處理好保護和改善更新的關系,2013年城區至少完成1處危舊房改造。對未納入近期改造計劃的,集中清理垃圾和臟亂死角,消除消防、危房等安全隱患,配備必要基礎設施,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責任單位:宜城街道;配合部門:建設局、公用事業局、住房保障局)
4、整治老舊小區。2013年,對至少1處老舊小區實施改造治理。重點整治屋面維修、外墻防滲和出新、樓道出新、路面維修、老舊管線和市政管網改造、環衛設施改造、增設停車泊位、白蟻防治、信報箱改造、樓道燈改造、拆違拆臨、綠化改造、完善配套設施、建設休閑場所、節能改造等方面,在此基礎上,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推行專業化物業服務,加強環衛保潔,提升周邊居民生活環境。(責任單位:宜城街道;配合部門:建設局、公用事業局、住房保障局、城管局)
5、整治背街小巷。2013年,對至少2條背街小巷實施改造整治。重點圍繞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市容秩序整頓規范、人居環境美化改善等方面進行綜合治理,通過整治改造,改善道路、路燈、排水、環衛、停車等基礎設施,提升市容秩序,做到“整潔、規范、有序”。在此基礎上,落實背街小巷環衛保潔,實施專業化保潔,明顯提升背街小巷環境衛生面貌。(責任單位:建設局;配合部門:公用事業局、城管局、宜城街道)
6、整治城市河道環境。2013年,對至少1條城區河道實施整治。以城區河道水域環境綜合整治為重點,以河道常態保潔、清淤疏浚、生態治理、水系溝通和調水引流、完善雨污分流規劃、建設污水收集管網等為主要內容,深化河道環境綜合整治,消除河道黑臭異味,提高水環境質量。改善河岸環境,重視駁岸生態化建設,建設濱水步道,塑造親水空間,努力實現河道清潔、河水清澈、河岸美麗。組織開展城區橋梁下構筑物整治行動,堅決消除橋梁下存在的公共安全隱患,落實隔斷措施、巡查監管、部門聯動等長效管理制度,確保實現“橋梁下構筑物一律拆除、堆放物品一律清理”的“兩個一律”整治目標。(責任單位:城管局;配合部門:公用事業局、水利局、建設局、環保局)
7、整治低洼易淹易澇片區。加強城市易淹易澇片區排查,制定整治計劃,有序推進改造,2013年對至少1處低洼易淹易澇片區進行重點整治。2015年前,全面消除城市嚴重積淹水地段。落實城市汛期應急排水防澇措施,確保汛期安全。加大城市排水規劃實施力度,著力完善城市排澇體系,提高城市排水防澇能力。(責任單位:公用事業局;配合部門:宜城街道)
8、整治建設工地。2013年,對全市5個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房工地,重點圍繞現場圍擋、封閉管理、施工場地、場容場貌、噪聲控制、臨建宿舍、揚塵污染等方面進行全面整治,提高文明施工和規范化管理水平。著力完善工程渣土專業化運輸機制,圍繞渣土運輸處置和混凝土清潔化運輸,加大路面執法檢查頻次,嚴格運輸處置許可行為,規范渣土消納點管理,從密閉運輸、消納處置等環節,全面落實混凝土清潔化運輸各項規定。(責任單位:城管局、建設局;配合部門:國土局、環保局)
9、整治農貿市場。按照“布局合理化、設施超市化、主體市場化、管理規范化、城鄉一體化”的原則,參照有關農貿市場建設與管理的配置標準、技術規范,實施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督促市場方配齊管理、保潔人員,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簽約率100%、履約率95%以上;督促屬地政府和市場開辦者加強農貿市場周邊整治,規范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秩序,提升周邊市容環境。(責任單位:商務局;配合部門:建設局、城管局、工商局、農貿市場各主管單位)
(二)推行“三規范”,改善城市市容環境面貌。
1、規范占道經營。按照“主干道嚴禁、次干道嚴控、小街巷規范”要求,結合道路分級管理,對市區主要道路落實巡查人員和管理責任,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對背街小巷、重點區域周邊的熱點難點進行全面攻堅整治,并以塊為主落實長效管理責任,確保突出問題有效解決。大力加強季節性瓜果攤、城管便民攤點等便民項目管理,推行建筑工地規范化配套民工生活設施、燒烤攤集中經營模式,劃定經營區域,明確經營時間,控制經營內容,規范經營行為,倡導入室經營。加強攤點保潔管理,確保攤收場清,做到規范有序、不影響車輛和行人通行。2013年,對城區至少1處疏導點、55個攤點實施規范管理,提升服務質量和周邊環境。(責任單位:城管局;配合部門:工商局、商務局、衛生局、宜城街道、經濟開發區、環科園)
2、規范車輛停放。以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為重點,開展停車秩序和黑車集中整治行動,對違法停放的車輛,綜合采用流動拍攝、拖移現場等手段,加大巡管和查糾力度,確保機動車規范化停車率達85%以上。配套完善交通設施,交通標線施劃率達90%以上、路口燈控率達75%以上。整合公共停車資源,在有條件的公共區域、背街小巷、支小路、次干道、人行道板、老舊小區、農貿市場周邊,合理規劃建設和設置停車場、點、設施,2013年全市新建利用停車設施8處、2785個泊位。(責任單位:城管局、建設局;配合部門:公安局、規劃局)
3、規范戶外廣告設置。按照“新城區管控,老城區改造、國省干線規范”的要求,組織開展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對至少30處超期設置、無證設置以及破損影響市容的廣告載體進行全面清理,破損的迅速更新,該拆除的堅決拆除。同時按照《江蘇省城市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技術規范》,結合我市實際,編制相關戶外廣告規劃,對全市主干道路兩側的大型戶外廣告實施全面管控,切實凈化空間景觀。積極探索戶外廣告資源市場化運作模式,著手研究可操作方案,對廣告設置、有償出讓、出讓標準等作詳細規定,適時選擇合適的區域先行試點、積累經驗,使戶外廣告資源配置更趨合理,管理更加規范。(責任單位:城管局;配合部門:規劃局、交通運輸局)
(三)強化“一提升”,建立城市管理長效機制
提升城市長效管理水平。發揮城管委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高位協調、監督考評作用,形成“部門聯動、分工協作、責任明確、考核科學”的城市綜合管理機制。推進城市管理向社區、薄弱地段延伸,落實城中村、城郊接合部管理責任部門單位,實現城市管理全覆蓋、常態化。結合智慧城市建設,完善“12345”政府公共服務平臺、數字化城管運行機制,提高城市管理科學化、標準化水平。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全面提升執法隊伍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適應城市管理范圍和內容擴大,加強機構建設,增加執法人員配備,提高執法效能。加大城市管理宣傳力度,提高人民群眾對城市管理工作的參與度和認同度,努力改善城管執法環境。完善城市管理綜合考評體系,推動城市管理水平不斷提升。(責任單位:城管局;配合部門:市府辦、公用事業局、宜城街道、經濟開發區、環科園)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各牽頭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精心組織實施好各類專項整治行動,細化任務分解和時序進度;各相關部門單位要主動對接,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確保責任落實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落實資金投入。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納入政府年度財政計劃,有效整合和利用現有專項規劃資金,突出重點,統籌安排,加大精品工程投入力度。堅持經營城市的理念,積極吸引社會資金,拓寬資金籌措渠道,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保障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資金投入。
3、強化督查考核。對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行目標管理,把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成效作為考核部門單位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按照省明確的考核辦法和驗收標準,實行定期督促檢查和情況通報,實施月報告、季檢查、年考核。對領導重視、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板塊進行表彰;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進展緩慢的板塊給予通報批評。
4、深入宣傳發動。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大力宣傳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的重大意義,尊重社情民意,擴大公眾參與,贏得群眾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良好氛圍。通過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引導廣大居民養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不斷增強環境衛生意識和環境保護觀念,全面提升文明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