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3]94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3-10-14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2013年宜興市有序用電方案和電力供應應急預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2013年宜興市有序用電方案和電力供應應急預案
為確保我市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應對電網發生供需失衡情況,維護正常的供用電秩序,滿足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電力供應,根據省、無錫市的統一部署,編制《2013年宜興市有序用電預案和電力供應應急預案》。
一、地區電網平衡分析
2013年,受新增發電資源不足、區外受電不穩定、電廠脫硫、脫硝改造檢修容量大等不確定因素影響,全省電力供需處于緊平衡狀態,如果出現持續高溫低溫等惡劣天氣或煤炭供應緊張情況,電力供應將出現一定的缺口。預計宜興地區夏季用電高峰期間,一般性負荷缺口為9.2萬KW;當宜興地區發生因突發性事件造成電網負荷缺口,為6萬KW,所以今年最大負荷缺口為15.2萬KW。
二、預案編制原則
1、安全運行,可靠供應。堅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保增長、促發展、調結構”目標,堅持確保電網安全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的原則,始終把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為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提供可靠的電力保障放在有序用電工作的首位,不斷完善應急機制,切實增強電力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能力。
2、有保有壓,區別對待。在資源不足、供需平衡緊張時,要堅持有保有限的原則始終將保障居民生活用電放在第一位,優先保障機關、醫院、學校、鐵路等涉及公眾利益和社會穩定等重要客戶的用電需求;將高耗能企業、高排放企業和產能過剩行業作為有序用電壓限負荷工作的優先選擇客戶。確保特殊行業安全生產用電需求,嚴禁對涉化、涉危等企業隨意限電;嚴禁出現拉路限電的情況。
3、屬地負責,分片管理。堅持統一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根據上級下達我市的限控負荷,按相應比例分解到各鎮(街道)、園(區),各鎮(街道)、園(區)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有序用電預案和電力供應應急預案,上報市有序用電領導小組辦公室,最后匯總成全市的預案。預案的實施由全市統一根據預警等級和錯峰指令啟動預案,迅速落實錯峰指標,確保預案有效實施。
4、分級預警,兼顧公平。在電力供應緊張時,根據缺口大小,將有序用電狀況設置4個預警等級,分別為:IV級預案(缺口較小)、III級預案(缺口一般)、II級預案(缺口嚴重)、I級預案(缺口特別嚴重)。預警等級由市有序用電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電力供需缺口情況向社會公布。如多次啟動有序用電預案,則適當流動各組別,在有效控制負荷的同時,兼顧公平。
三、組織保障
為確保宜興2013年有序用電工作順利開展,成立市有序用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梅中華 市委常委、副市長
成員:任 飛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蔣惠清 市經信委主任
高昇宇 市供電公司總經理
蔣永芳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陳一軍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朱建強 市紀委常委、市監察局副局長
戚正強 市供電公司副總經理
蔣建平 市電力管理辦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電力管理辦公室,由蔣建平兼任辦公室主任,市經信委、供電公司、各鎮(街道)、園(區)有序用電小組派員參加。
四、預案調控目標
1、根據省、無錫市的統一部署,今年我市有序用電預案和電力供應應急預案錯峰負荷總量為 15.2萬KW,按照分片分區、分級預警的原則,綜合各地區用電負荷、用電量及負荷特性,我市調控目標分為四級:
| 錯峰負荷(萬KW) | |||
有序用電預案 | 電力應急預案 | |||
Ⅳ級 | Ⅲ級 | Ⅱ級 | Ⅰ級 | |
宜興 | 4.6 | 6.9 | 9.2 | 15.2 |
五、方案簡介
1、方案概述
本方案分為有序用電預案和電力供應應急預案兩級預案。將在電網缺口不同狀態下采取不同的控制方案,從而達到有效、合理控制負荷的目的。其中有序用電方案錯峰負荷分成Ⅳ、Ⅲ、Ⅱ三個等級,最大控制負荷9.2萬KW;電力供應應急預案錯峰負荷分成Ⅰ一個等級,最大控制負荷6萬KW。
2、子方案的概述
(1)有序用電預案:本方案適用于電網負荷有缺口,造成宜興地區負荷缺口9萬KW ,主要涉及市水泥、鑄鋼、冶金、蓄電池等高耗能用戶行業及電線電纜、陶瓷品等制造用戶行業。負荷缺口分成“Ⅳ、Ⅲ、Ⅱ”三個等級,9個小組,按上級下達電力缺口指標進行輪流限電。
(2)電力供應應急預案:本預案根據宜興地區發生因突發性事件造成電網負荷存在缺口時使用,預計宜興地區突發性負荷缺口最大將達到6KW編制,在執行《2013年宜興市有序用電方案》后用量不滿足要求,啟動《2013年宜興市電力供應應急預案》。負荷缺口分成“Ⅰ”一個等級7個小組,按上級下達電力缺口指標進行輪流限電。
(3)備用調控對象的選擇:為了進一步加強有序用電,將全市800KVA及以上的賓館、商場、飯店納入到本預案中,作為備用調控對象,主要是在用電高峰時期進行錯峰限電,將空調、電梯、照明等設備有效壓限負荷。
3、錯峰、避峰時段
預計我市全年用電高峰為1月、5-9月和12月,每天用電高峰時段為上午8:00—10:30,下午13:00—16:30,晚上19:00-22:00。在用電高峰時段內,各鎮(街道)、園(區)、基層供電所和相關企業必須嚴格執行限電措施,根據下達的用電負荷指標,嚴格進行負荷控制,確保做到限電不拉路。
六、預案實施程序
宜興市有序用電領導小組辦公室接無錫市有序用電領導小組辦公室錯峰負荷指令后,按照指令要求的錯峰時段和負荷指標,通知宜興市供電公司,宜興市供電公司根據《2013年宜興市有序用電預案和電力供應應急預案》,提前12小時通知到所涉及的電力用戶,并進行遠程監控。
七、強化屬地化監督管理責任
各鎮(街道)、園(區)要相應成立有序用電領導和工作小組,名單上報市有序用電辦公室備案。要會同基層供電所組織實施好本地的有序用電管理工作,加強對參限企業用電的屬地化監督管理,督促企業嚴格執行有序用電方案,杜絕企業違規用電行為,確保良好的用電秩序。同時,市供電公司要嚴格執行市有序用電預案,對全市所有參與調控的企業要落實專人負責;對調控企業要做到提前通知,一旦電網用電負荷緩解,應立即通知企業及時恢復生產,將生產損失降至最低。
八、加大違規用電行為的處罰力度
市、鎮兩級有序用電辦公室要抽調人員,成立有序用電督查小組,加強對全市有序用電工作的督促、檢查。對督查發現的違規用電企業,一經查處,一律執行停電7天的處罰措施;對工作不到位,造成拉線限電的鎮(街道)、園(區)采取登報的形式進行通報批評。
附:宜興市企業有序用電名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