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3]83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3-10-14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
2013年,我市村委會和社區居委會任期即將屆滿,將進行換屆選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有關文件要求,現就做好全市第十屆村委會和第五屆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二屆三次全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質強、科學發展能力強”的“雙強”型優秀人才選進村委會和社區居委會班子,夯實基層民主自治的組織基礎,為我市勇當全省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先行軍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民主選舉;
(二)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
(三)堅持交叉任職、精簡高效;
(四)堅持群眾公認、群眾參與;
(五)堅持依法辦事、規范程序;
(六)堅持實事求是、分類指導。
三、換屆選舉的范圍、方式及進度
(一)換屆范圍
全市所有村委會、社區居委會集中進行換屆選舉。確因特殊原因暫不具備換屆條件的村、社區,須經市政府批準,報市民政局備案后,可延期換屆選舉。未經批準,無故取消或拖延換屆選舉的,要追究鎮(街道)、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凡建立村(社區)紀律監督機構的,同步進行換屆,并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加強紀律監督工作標準化建設。
(二)換屆選舉方式
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100%采取直接選舉的方式。條件成熟的,可實行“無候選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選舉”。原則上要求各鎮、街道至少要有一個村進行“無候選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選舉”的試點工作,確保“無候選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選舉”的比例要高于上一屆。
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可采取以下3種方式:一是由本社區全體有選舉權的居民直接進行選舉;二是由每戶派代表進行選舉;三是由每個居民小組推選代表2至3名或者由每30至50戶居民推選1名代表進行選舉。“村改居”的社區一般應采取居民直接選舉或戶代表選舉的方式進行;“村居合一”的社區應采取居民或村民直接選舉的方式進行。條件成熟的,可實行“無候選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選舉”。其中居委會的直接選舉比例不得低于50%。
(三)換屆進度
根據無錫市總體安排,村委會和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要在11月底全面結束。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我市村委會和社區居委會的換屆選舉日定為9月23日至27日。
四、職數配備和任職要求
(一)職數配備
1、村民委員會成員職數。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組成,一般為3-7人,成員的具體職數可根據村的規模大小由村民代表會議決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
2、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職數。社區居民委員會依法配備5至9名成員。專職成員原則上按每600戶左右配備1名,其它成員提倡兼職,具體職數由所在鎮(街道)核定,報市政府備案。
(二)任職要求
1、村委會、社區居委會班子成員一般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思想政治素質強。具有大局意識,能夠全面領會把握、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決策部署;(2)科學發展能力強,具有帶頭發展致富,帶領群眾增收致富的本領,善于推動村集體經濟和社會發展,造福一方百姓;(3)社會管理能力強。善于整合社會資源,統攬全局,協調各方,引領和推動社區建設、社會管理,確保一方平安穩定;(4)服務群眾能力強。熱愛農村、社區工作,立足群眾所思所盼,妥善處理各類矛盾,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積極解決群眾困難,增進百姓福祉;(5)業務素質高。熟悉黨務、村務和居務工作,文化程度較高,年富力強,具有豐富的基層工作經驗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6)工作作風正。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公道正派,堅持民主集中制,善于抓班子帶隊伍,在群眾中威信較高。
2、推進交叉任職。有序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兼任村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主任。進一步提高“兩委”成員交叉任職比例。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兼任經濟股份合作社董事長的,可不兼任村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主任。
3、拓寬選拔渠道。努力提高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中女性比例,原則上村委會、社區居委會班子成員中至少有1名女性委員,提倡把村婦代會主任和社區婦聯主席提名為村委會和居委會成員候選人,正副主任中女性比例高于上屆。鼓勵致富能手、農民經紀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復轉軍人、外出創業經商返鄉農民、回鄉大學生、優秀年輕黨員等,通過法定程序積極參與競選進入村委會班子;提倡選拔年輕優秀黨員、社工和轄區單位、物業服務單位、業主委員會負責人等進入社區居委會班子;切實加大對大學生村(社區)干部的培養使用力度,對一些條件比較成熟、表現確實優秀的,要積極鼓勵引導其報名參與競選;進一步完善社區民警進村(社區)兼職制度。
五、方法步驟
(一)精心準備
1、調查摸底。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全面摸清村、社區基本情況,了解村、社區后備干部成長情況和村、社區干部的現實表現、思想動態,準確掌握群眾關注的突出問題和選舉動態,提前作好各類預案,為順利推進換屆選舉工作夯實基礎。
2、成立機構。一是市、鎮(街道)分別建立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指導(工作)機構,切實加強對村、社區換屆選舉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業務指導。二是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和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村民選舉委員會和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均由5至9人(單數)組成,其成員應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負責主持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工作。
3、制定方案。各鎮(街道)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村、社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報市民政局備案。
4、離任審計。市委農辦、市審計局要會同各鎮(街道)對現任村、社區班子及其成員任期目標和財務收支、集體資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審計,開展民主評議。重點審計并處理好群眾反映較大的村或社區的財務情況。
5、宣傳培訓。各鎮(街道)要切實加大對換屆選舉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網絡平臺和黨務、村務公開欄等陣地,通過印發宣傳材料、張貼標語、致公開信等形式,引導群眾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為換屆選舉工作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和輿論氛圍。要扎實做好換屆選舉的動員部署工作,組建專門的工作班子,抽調機關干部成立指導聯絡組,搞好相關的業務知識培訓,確保換屆選舉工作有力有序推進。
(二)規范程序
1、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本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關于切實加強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的意見》(民發[2010]109號)要求,嚴格按程序實施,村委會換屆100%進行直接選舉。
(1)依法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組成,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任意指定、撤換。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將村黨組織負責人推選為村民選舉委員會主任,主持村民選舉委員會工作,發揮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村民選舉委員會中婦女應占適當比例。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依法被確定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應當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缺額從原推選結果中依次遞補。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不履行職責的,經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村民小組會議討論同意,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或者另行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名單由村黨組織予以公布,并報鎮(街道)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備案。
(2)依法進行選民登記。按照村民委員會選舉的有關規定,堅持以戶籍為基礎,結合村民本人意愿進行選民登記。選民登記的范圍:戶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并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已在戶籍所在村或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村民選舉委員會要扎實細致地做好選民資格確認、審核和登記工作,做到不重登、不漏登、不錯登,切實保證村民的選舉權。選民登記一般以村民小組為單位設登記站,村民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到登記站進行登記,也可由選民登記員上門登記。選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20日前張榜公布。要積極推行“選民登記名冊和選民證對應編號”的做法,提高選舉工作效率。
(3)依法提名確定候選人。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候選人由本村有選舉權的村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產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指定、委派和調整。提名候選人由村民選舉委員會通過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小組會議進行。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正式候選人按提名得票數多少確定,在選舉日的3日前張榜公布。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各地可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資格條件作出規定。在提名候選人階段,要引導村民真正把優秀人才提名為候選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中,婦女應占適當比例,提倡把更多的女性村民,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積極探索通過“設崗定位”、“專職專選”等辦法,提高女性候選人比例和婦女當選比例。采取“無候選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選舉”方式選舉的,采用“下加法”進行計票,即在主任、副主任、委員三種職務欄中均獲得票數的,計算票數時,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向下加票計算所得票數。
(4)依法規范候選人競爭行為。村民選舉委員會要積極主動、客觀公正地向村民介紹正式候選人的情況,并組織候選人與村民見面,介紹治村設想或競職承諾,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治村設想或競職承諾不得有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相抵觸的內容,不得有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的內容,不得有對競爭對手進行人身攻擊的內容。
(5)依法組織投票選舉。投票方式由村民選舉委員會確定,可以召開選舉大會進行投票選舉,也可以設投票站進行投票選舉,或者以中心會場為主、投票站為輔的方式進行投票選舉。無論采用哪種方式,都要精心組織、積極動員選民參加選舉。要嚴格遵守“選舉村民委員會,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的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的規定。選舉時,要設立領票處、秘密寫票處、代寫處和投票處。投票結束后,當眾開啟票箱,公開唱票、計票,當場公布選舉結果,并由市民政局和鎮(街道)負責人向新當選的村民委員會成員頒發當選證書。要嚴格規范委托投票行為,候選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接受家庭成員以外選民的委托,被委托的選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過3人,被委托的選民必須親自參加投票,不得再委托。
(6)做好新老村民委員會交接工作。選舉工作結束后,上一屆村民委員會應當在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產生之日起10日內完成工作移交。移交工作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鎮(街道)負責監督。移交內容包括印章、辦公場所、辦公用具、服務設施、集體財務賬目、固定資產、工作檔案、債權債務及遺留問題等,以確保新一屆村民委員會能盡快開展工作。
(7)健全村民委員會組織網絡和規章制度。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產生后,應及時建立健全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社會保障等委員會,并組織村民推選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換屆選舉結果公布之日后的半月內,應召開新一屆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委員會成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民代表應當占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五分之四以上,婦女村民代表應當占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會議主要討論通過村民自治章程、各項制度、任期目標、下屬委員會人員名單及其他事項。要規范建立村務監督機構,負責村民民主理財,監督村務公開等制度的落實,其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中推選產生,其中,應有具備財會、管理知識的人員。村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村務監督機構成員。村務監督機構成員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負責,可以列席村民委員會會議。各鎮、街道要對換屆選舉工作進行全面驗收并形成書面總結材料,于10月中旬報市民政局。同時,要及時做好選舉資料的整理、立卷和歸檔工作。
(8)積極推進村民自治。選舉結束后,要及時組織對新一屆村民委員會成員進行培訓,重點培訓新農村建設、村民自治、村務公開、民主管理、扁平化管理等方面的知識,提高他們服務村民的能力和水平。要進一步完善村黨組織領導的村級民主自治機制,保證村民群眾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監督權,全面推進村民自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大力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努力實現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區自我管理的有效銜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動。
2、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本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按照《民政部關于切實做好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擴大居民直接選舉率,確保直選率達到50%以上。
(1)推選居民選舉委員會。居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組成,由社區成員代表會議或者居民小組推選產生,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任意指定、撤換。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可通過法定程序推選為選舉委員會主任。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推選為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并決定參加選舉的,應退出選舉委員會,缺額按照上次推選結果依次遞補。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名單由社區黨組織予以公布,并報鎮(街道)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備案。
(2)推選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組長。新一屆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組長的推選,統一在新一屆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成立后進行,由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組織居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并張榜公布。
(3)做好選民登記工作。根據換屆選舉的不同方式對選民進行相應的登記。要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堅持以戶籍所在地為基礎,結合居住地的實際情況,扎實細致地做好選民登記工作,做到不錯登、漏登、重登。采取居民直接選舉方式的,變“登記選民”為“選民登記”,對明確表態不參加選舉的,則可視為自愿放棄選舉權,不計算在本屆選民數內。對人戶分離、愿意參加居住地選舉的,應出具不參加戶籍所在地社區選舉的證明;對選派到社區工作的機關干部、復退軍人和大學生,要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礎上對其進行登記;對居住在本社區一年以上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凡愿意參加本社區選舉的,經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同意,應予以登記;轄區單位可派代表參加。選民(選民、戶代表或居民代表)名單應在選舉日的20日前張榜公布。
(4)提名確定候選人。一是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采取由個人自薦、組織推薦或聯合提名的方式產生。聯合提名應根據不同的選舉方式進行:采取居民直接選舉方式的,由有選舉權的居民10人以上聯合提名;采取戶代表選舉方式的,由5名以上戶代表聯合提名;采取居民代表選舉方式的,由3名以上居民代表聯合提名。初步候選人名單在選舉日的10日前張榜公布。二是根據差額原則,通過民主協商或預選方式確定正式候選人,并在選舉日的5日前張榜公布。
要加強對候選人情況的宣傳介紹,有條件的社區要組織候選人與社區居民見面,也可組織正式候選人開展競選活動。
(5)組織投票選舉工作。要嚴格按照選舉程序組織投票。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一般應以中心會場為主、投票站為輔的形式進行投票,并在中心會場組織召開選舉大會,由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主任主持。中心會場和投票站應分別設立驗證發票處、秘密寫票處、代寫處和投票處。選舉采取無記名投票、公開計票的方式進行,必須由過半數選民、戶代表或者居民代表參加投票,選舉才有效;獲得參加選舉的選民、戶代表或者居民代表半數以上選票者,方可當選。投票結束后,要當眾開啟票箱、公開唱票計票,當場公布選舉結果、頒發當選證書,及時張榜公布,同時報鎮(街道)備案。
(6)及時做好后續工作。選舉工作結束后,上一屆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在新一屆社區居民委員會產生之日起10日內完成工作移交。移交工作由社區居民選舉委員會主持,鎮(街道)負責監督。移交內容包括印章、辦公場所、辦公用具、服務設施、集體財務賬目、固定資產、工作檔案等,以確保新一屆社區居民委員會能盡快開展工作。換屆選舉結果公布之日后的15日內,應召開新一屆社區成員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社區居民自治章程、各項制度、任期目標、下屬委員會人員名單及其他事項。各鎮、街道要對換屆選舉工作進行全面驗收并形成書面總結材料,于10月中旬報市民政局。
六、組織領導
村委會和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程序性強,工作涉及面廣,群眾關注度高,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確保換屆選舉工作有序推進、圓滿完成。
1、健全領導機制,強化工作責任。市成立“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由市委書記任組長,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并在市委組織部和市民政局分別設立指導小組辦公室。市紀委(監察局),市委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農辦,市人大內司工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計局、信訪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婦聯為成員單位,分別明確一名領導同志為指導小組成員。為了加強市指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責任意識,決定建立指導小組成員單位包干責任制度,實行成員單位與相關鎮、街道掛鉤包干。各鎮、街道都要相應成立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依據有關選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換屆選舉實施方案,并設立辦公室,及時協調解決選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落實領導責任制,各鎮(街道)黨組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是直接責任人。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未能按時保質完成換屆選舉任務,或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要追究領導責任。要建立目標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協同工作。黨委組織部門要統籌協調村、社區黨組織和村、居委會選舉工作。民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認真做好換屆選舉的日常組織和指導督查工作。財政部門要落實相關工作經費。各級宣傳、紀檢監察、公安、司法、農辦、信訪、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溝通協調,確保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行。
2、擴大基層民主,確保公開透明。堅持解放思想、大膽創新,鼓勵基層結合實際,在完善村委會、社區居委會班子候選人提名方式、規范選舉程序、拓寬群眾參與途徑和監督渠道等方面,積極探索擴大民主的方式方法,保證廣大村(居)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落到實處。積極推進黨務、村務和居務公開,將現任村、社區班子審計和民主評議結果、班子成員任職條件、換屆選舉的時間、地點、候選人基本情況和選舉結果等事項,在村、社區主要公共場所張榜公布,保證各項程序公開、公正、透明。
3、加強督促檢查,實施分類指導。要加強對換屆選舉過程的動態監督,實行選舉情況通報制度。在深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根據各村、社區的不同情況,分別制定和落實工作方案,做到因地制宜、“一村一居一策”。對情況較為復雜、管理相對薄弱的“難點村”、“重點社區”,要選派得力干部駐地指導換屆選舉工作。在選情復雜的地方,要建立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制定應急預案,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并及時向上級報告。村委會、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結束后,要進行檢查驗收,并及時做好離崗、落選同志的思想工作,切實關心他們的生活,引導他們積極支持新一屆村委會、社區居委會班子開展工作。
4、嚴肅換屆紀律,保證風清氣正。要嚴格紀律要求,及時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利用宗族、宗派勢力和各種非組織活動干擾、妨礙換屆選舉工作的,要理直氣壯地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對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砸毀票箱、沖擊選舉會場等破壞換屆選舉工作的行為,要依法堅決打擊,構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責任。要防止黑惡勢力介入選舉、控制選舉,防止境外敵對勢力利用選舉制造事端。要高度重視并正確對待群眾的來信來訪,建立健全來信來訪登記和復信回訪制度,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依法維護群眾的民主權利。
5、落實工作經費,保障選舉工作。各級財政要給予村委會和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必要的經費支持,保證換屆選舉工作正常開展。經費安排標準為:市按總人口每人0.30元、鎮(街道)按總人口每人0.50元安排選舉工作經費,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列支。選舉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召開會議、培訓骨干、宣傳發動、印發資料、檢查指導等。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