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3]39號 |
| 制發機關 | 中國宜興 |
| 成文日期 | 2013-03-31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為進一步規范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通用資產的配置行為,優化國有資產配置,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編制的有機結合,實現資產、預算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蘇財規[2010]22號)和《江蘇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部分通用資產配置預算標準(試行)》(蘇財規[2011]15號)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宜興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部分通用資產配置預算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本次制定的《標準》主要是指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辦公家具、空調設備和辦公設備等三類固定資產配置預算標準。
二、本《標準》主要適用于市級各行政單位(包括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及工商聯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其他事業單位及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市級社會團體的資產配置參照本標準執行。
三、本《標準》是單位新增資產的最高限制標準,不是必需配備的標準。各單位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在標準限額內優先選擇低能耗設備。各單位現有資產超過配置標準或價格未達到配置標準的,仍繼續使用,待現有資產報廢處置后,需新增資產時,按此標準執行。
四、本《標準》是部門和單位編制部門預算和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審核資產配置預算的基本依據。對于特殊單位、特殊業務,本標準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另行申報審批。
五、本《標準》是一個動態標準,今后視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價格變化等因素,適時作適當的更新和調整。
六、本《標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宜興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部分通用資產配置預算標準(試行)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宜興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部分通用資產配置預算標準(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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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價格上限標準 |
實物量標準 |
最低使用 年限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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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家具 |
一、辦公室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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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科)干部辦公室 |
正局18000元/間,副局16000元/間 |
辦公桌椅1套,桌前椅2張;文件柜1套,書柜1套;沙發茶幾1套,及其他各項。 |
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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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局級以下人員辦公室 |
6000元/人 |
辦公桌椅每人1套,客人座椅每室2張;文件柜每室1套,書柜每室1套;茶幾每室1張及其他各項。 |
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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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會議室家具 |
600元/平方米 |
按使用面積配置 |
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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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待室家具 |
700元/平方米 |
按使用面積配置 |
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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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調設備 |
一、中央空調 |
10000元/冷噸 |
專業標準 |
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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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聯機空調 |
350元/平方米 |
按使用面積每平方米不超過0.13千瓦 |
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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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體空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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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面積15平方米以下房間 |
2500元/臺 |
1匹掛機1臺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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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面積15至25平方米房間 |
3000元/臺 |
1.5匹掛機1臺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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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面積25至30平方米房間 |
5000元/臺 |
2匹機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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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面積30至40平方米房間 |
7000元/臺 |
3匹機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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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使用面積40至60平方米房間 |
10000元/臺 |
4匹機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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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使用面積60至80平方米房間 |
12000元/臺 |
5匹機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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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使用面積超過80平方米房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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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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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設備 |
一、計算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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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式電腦 |
5000元/臺 |
按編制內實際人數每人1臺;另可按編制內實際人數的20%配置單位公用筆記本電腦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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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筆記本電腦 |
10000元/臺 |
副局(科)以上干部每人1臺;另可按編制內實際人數的20%配置單位公用筆記本電腦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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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密電腦 |
5000元/臺 |
根據崗位需要另行配置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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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打印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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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3網絡打印機 |
12000元/臺 |
每個部門可配1臺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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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設備 |
2、A4普通激光打印、復印、傳真、掃描一體機(可帶網卡) |
4000元/臺 |
每間辦公室可配1臺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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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打印機 |
5000元/臺 |
主要為票據或彩色打印機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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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復印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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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檔復印機 |
50000元/臺 |
每個50人以上(含50人)的單位可配1臺 |
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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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檔復印機 |
20000元/臺 |
每個單位可配1臺 |
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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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速印機 |
40000元/臺 |
每個單位文印室可配1臺 |
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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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掃描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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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雙面掃描儀 |
35000元/臺 |
特殊工作可根據需要配1臺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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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便攜式掃描儀 |
2500元/臺 |
每個單位可配1臺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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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碎紙機 |
800元/臺 |
每個科室可配1臺 |
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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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影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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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移動投影儀 |
25000元/臺 |
每個單位可配1臺,編制內實有人數100人以上可增配1臺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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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投影儀 |
28000元/臺 |
每個 80平方米以上的會議室可配1臺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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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數碼攝錄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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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檔相機(單反機) |
6000元/臺 |
每個單位可配1臺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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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數碼相機(普通) |
3000元/臺 |
每個科室可配1臺 |
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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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數碼攝錄機 |
8000元/臺 |
每個單位可配1臺,編制內實有人數50人以上可增配1臺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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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會議室音響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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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會議室音響設備 |
130000元/套 |
每個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會議室1套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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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型會議室音響設備 |
80000元/套 |
每個50至100平方米的中型會議室1套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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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電視機 |
5000元/臺 |
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 |
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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