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2]48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房屋拆遷安置工作,保障城鄉建設順利進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房屋拆遷安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深入細致開展調查摸底工作 各鎮(園區、街道)要按照各自拆遷安置工作計劃,提前時間,注重方法,組織熟悉情況的精干工作小組,深入細致開展拆遷安置的前期調查摸底工作,重點要把握好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被拆遷房屋和被拆遷戶家庭情況 對被拆遷區域進行全面摸底,建立信息庫。重點掌握房屋結構、用途(是否閑置、出租)、面積、裝飾裝潢、權屬沿革、產權手續等情況;對涉及的被拆遷戶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等情況,也要一并進行詳細調查摸底。 2、群眾安置意向情況 采取多種形式,多方面與群眾交流溝通,深入了解被拆遷群眾對于安置地點、安置房戶型和面積、樓層等要求。 3、相關其它情況 對住房特別困難對象、經濟特別困難對象、“五保戶”、殘疾人等特殊人群以及存在歷史遺留問題和矛盾等特殊情況的被拆遷群眾,要分類進行調查摸底。 二、要合理制定拆遷安置補償政策 拆遷安置補償政策是拆遷安置工作的重要一環,直接關系拆遷安置工作能否順利進行。各鎮(園區、街道)在深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既要注重拆遷政策延續性,又要針對具體情況和問題,認真進行梳理分析,從而制定出有針對性、操作性的拆遷安置補償政策,重點要把握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重視安置房選址 安置房選址極其關鍵。對此,要依據各鎮(園區、街道)總體規劃,優先選擇地段好、配套齊、環境優的地塊建設拆遷安置房。 2、合理確定安置房建設標準 根據本地拆遷安置的實際情況和被拆遷戶對安置戶型的不同需求,合理提高建設標準,在小區規劃、房屋品質、環境及配套設施建設上做到用心設計、舍得投入。安置房建設標準原則上應不低于普通商品房,設計和建設時要充分考慮到今后物業管理、停車矛盾、社區建設等問題,要從充實社區實力的角度,適度建設一些政府持有、不分割銷售的商業等公共設施用房。 3、合理確定安置房定價、過渡補償和過渡期限 在兼顧政策延續性和群眾承受能力的基礎上,確定合理的安置房定價。確定被拆遷群眾的過渡補償標準時,要考慮當地房屋出租市場價格因素。過渡期限要與安置房建設進程相匹配,防止因不能及時交付引發不穩定因素,多層安置房過渡期限以18個月為宜,原則上不得超過24個月。 4、重視特殊問題處理 對住房特別困難對象、經濟特別困難對象、“五保戶”、殘疾人等特殊人群以及存在歷史遺留問題和矛盾等特殊情況的被拆遷群眾,在政策允許范圍內,按照“和諧拆遷、人性化補償”的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 三、要精心組織實施拆遷安置工作 各鎮(園區、街道)要切實抓好拆遷安置工作的組織實施,具體要求包括: 1、領導重視要到位 各鎮(園區、街道)黨政主要領導是拆遷安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深入一線,把關拆遷安置政策,組織實施拆遷安置工作;要定期聽取拆遷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及時妥善研究解決拆遷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要通過工作調度、檢查督促,帶領拆遷安置工作人員做好拆遷安置工作。分管領導和分工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根據實際,制定執行具體工作計劃,配備精干工作人員,全力以赴做好拆遷安置工作的組織實施。 2、宣傳發動要到位 要重視造濃氛圍,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要通過向拆遷群眾發放拆遷公開信、召開拆遷座談會、拆遷動員會等多種形式,宣傳拆遷政策和安置方案,宣傳拆遷工作的重要意義,致力營造正確的輿論導向。要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的作用,發揮黨員干部、先進分子的帶頭帶動作用,造濃有利于拆遷安置工作的社會氛圍。 3、現場組織要到位 一是加強人員培訓。認真組織開展拆遷工作人員業務和政策培訓,確保所有參與拆遷安置工作的人員都能知曉拆遷規定,通曉本地塊拆遷調查摸底情況、拆遷安置補償政策。要嚴格制度規定,杜絕因拆遷工作人員對拆遷安置補償政策解釋不一、自由裁量權把握不一而引發矛盾、影響推進。 二是堅持過細工作。要挑選熟悉基層、善于與群眾溝通、政策意識強的同志參加拆遷安置工作。要組建強有力的拆遷工作機構進駐現場,并設立辦公室。工作方針要杜絕粗而不厭細,工作節奏要求快而不懼慢。要堅持深入和細致,堅持上門入戶。上門入戶人員原則上應與調查摸底人員相一致,以此保證情況熟悉。上門入戶杜絕走形式,要針對群眾關心的實際利益問題,在吃透工作對象具體情況的基礎上,圍繞保障被拆遷群眾利益,幫助他們算好帳、把好關;要積極針對群眾提出的普遍問題和個性問題,答疑解惑,化解疑慮。與此同時,還要嚴格執行政策。對一些暫不能理解的拆遷戶,要做深入細致的思想動員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使其服從統一的城鄉規劃建設要求。對少數拆遷戶過分的要求決不能遷就,避免波及面上,引起連鎖反應。 三是堅持陽光拆遷。陽光拆遷是讓百姓服氣、保障拆遷順利進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強監督、防止出現拆遷腐敗問題的關鍵之舉。各鎮(園區、街道)應當在現場公示拆遷安置補償方案、安置房源情況、房地產估價報告、拆遷補償及獎勵標準等資料,讓被拆遷人充分了解拆遷政策及其權利義務。特別是對拆遷評估結果和無證房界定結果,要及時、準確在拆遷現場進行公示,實行“陽光操作”,接受群眾監督。要嚴肅紀律要求。各鎮(園區、街道)要主動會同建設、財政、審計、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對拆遷、評估行為的監督管理,督促拆遷公司、評估公司嚴格執行政策和行業規范,嚴肅認真開展業務工作;要加強社會監督,公布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 四、要妥善解決突出問題 當前,少數地方的拆遷安置工作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有的問題還帶有一定普遍性。各鎮(園區、街道)對此要高度重視,積極予以化解排除,防止問題累積以致積重難返。 1、要嚴格無證房界定 房屋認定由屬地政府組織規劃、國土、住房、城管、司法等單位成立認定小組負責認定。認定小組根據查勘記錄得出初步認定結果,并在拆遷現場張榜公示。公示完成后,無異議的出具房屋認定書,存在異議的按上述程度進行復核。各鎮(園區、街道)認定小組成員名單需報市住房局、市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備案。 2、要嚴格控制安置面積 鼓勵貨幣補償,對不需要安置房、放棄產權調換的被拆遷戶,在其做出放棄宅基地自建房書面承諾后,其補償標準可在安置房同區域普通商品房市場價基礎上適度提高。嚴格控制選房面積,選擇首套安置房原則上應先選大(大套型)再選?。ㄌ仔停?;首套安置房選房后的剩余面積占所選套型面積(或最小套型面積)低于一定比例的,不予產權調換,只實行貨幣補償。提高安置房“超面積”價格,各鎮(園區、街道)在考慮政策延續性的基礎上,統籌考慮鼓勵貨幣補償的積極性和拆遷安置實際需要等因素,在安置房同區域普通商品房價格基礎上往下適度微調,合理確定安置房“超面積”價格。 3、要加強安置房小區物業管理工作 當前,安置房小區物業管理不到位甚至缺失的情況都有存在。做好安置房小區物業管理是被拆遷群眾的要求,更是屬地政府的職責。各鎮(園區、街道)要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加快組建物業管理工作機構,實施物業管理費財政適度補貼制度,切實解決安置房小區物業管理問題。 4、要有效化解拆遷項目掃尾問題 當前,因種種因素,少數地方的一些拆遷項目歷經多年尚未全部完成,有的地方因安置房地塊拆遷未能及時完成,影響安置房建設進程,最終影響社會穩定。為此,各鎮(園區、街道)要高度重視拆遷項目掃尾工作,對新開工拆遷項目越是臨近掃尾,越要講究策略,越要深入細致,力求通過過深過細工作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對歷史遺留的未完工的拆遷項目,各鎮(園區、街道)要以對事業負責的態度、對后人負責的態度,迎難而上,主動作為,力求突破。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