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1]54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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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蜀、周鐵鎮人民政府,新莊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部門: 為認真做好今年太湖藍藻打撈處置工作,確保太湖安全度夏,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11年太湖藍藻打撈處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一)打撈機械化。堅持以機械打撈為主、人工打撈為輔的方針,配足配齊設施設備,切實提高打撈效率,努力實現“日生日清”,有效防范湖泛發生。 (二)管理制度化。健全完善打撈隊伍管理、作息時間安排、作業安全保障、監督考核管理等各方面制度,使打撈處置工作步入規范化、常態化軌道。 (三)處置無害化。以鎮(街道)為單位,實行屬地包干、財政獎補的辦法,加快沿湖露天堆放陳藻的處置進度,防止發生二次污染,努力實現“年產年清”。 二、相關要求 (一)明確責任分工。太湖藍藻打撈實行市級獎補、部門指導、屬地負責的工作原則。市水利農機局負責藍藻打撈和后續處置工作的組織指導、統籌協調、監督考核等工作;環保局負責太湖藍藻及湖泛的監測預警工作,向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相關鎮(街道)發布藍藻及湖泛動態信息;財政局負責藍藻打撈、湖泛處置、藍藻后續處置所需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管理;監察局負責藍藻打撈處置工作的監督巡察,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日常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太湖辦負責與上級有關部門的銜接聯絡工作,積極做好相關工程項目和資金的爭取工作;沿湖鎮(街道)按照屬地負責的要求,全面做好轄區內藍藻及湖泛巡查、打撈、處置以及信息上報等各項工作。 (二)注重工作實效。藍藻打撈要圍繞“日產日清”的目標,堅持專業隊伍打撈、機械化集中定點打撈的原則,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建立穩定的打撈隊伍,配好大功率機泵,建好防滲漏堆藻池,并積極探索優化打撈方式,提升打撈效率和效果。藍藻后續處置要圍繞“年產年清”的目標,以鎮(街道)為單位,在充分利用現有處置設備的基礎上,加強對企業自建藍藻處理設施運行情況的管理考核,同時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其他處置辦法,實現藍藻的全量化、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 (三)落實工作制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前幾年打撈工作的實踐經驗,健全完善并認真執行各項工作制度,特別是要執行好藍藻及湖泛巡查監測制度、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方案、藍藻打撈安全生產制度、打撈隊員作息制度、藍藻打撈監督考核制度、責任追究制度、資金管理制度等,確保藍藻打撈、湖泛處置、藍藻后續處理等各項工作規范有序高效開展。 (四)強化監督考核。市水利農機局要健全完善藍藻打撈處置工作績效考核辦法,按照定期檢查與抽查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的辦法,會同市各有關部門對沿湖鎮(街道)的藍藻打撈處置工作進行監督考核,并將檢查考核結果及時上報市政府、通報所在鎮(街道)政府。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責成責任單位及時進行整改,確保藍藻打撈處置工作不打折扣。要繼續實行考核結果與市級獎補政策相掛鉤制度,凡是未達到打撈處置工作要求的,應在兌現獎補政策時酌情扣減獎補資金。 三、獎補政策 為切實減輕沿湖鎮村財政壓力,有效保障藍藻打撈處置工作順利開展,市政府決定今年繼續實行“以獎代補”政策。 (一)藍藻打撈獎補政策。市財政按照每公里太湖岸線12萬元的標準,以鎮(街道)為單位下撥,全市共安排獎補資金576萬元。 (二)后續處置獎補政策。以鎮(街道)為單位,根據年終考核結果,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三個等級,市財政分別按照每公里太湖岸線8萬元、6萬元、5萬元的標準進行獎補。 以上兩項獎補政策涉及的獎補額度由市政府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獎補資金必須專項用于藍藻打撈設施建設維護、打撈人員工資報酬和藍藻后續處置,不得挪作他用。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