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0]85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招投標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五月六日 宜興市招投標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無錫市委、無錫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宜興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錫委發[2009]83號)和《中共宜興市委、宜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宜興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宜發[2010]5號),設立宜興市招投標管理辦公室,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相當于正科級建制,經費渠道為市財政全額撥款。 一、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法律法規和我市相關規范性文件。 (二)負責擬定我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招投標管理制度、操作辦法、實施細則。 (三)負責對市招投標中心執行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有關法規政策制度情況監督檢查。 (四)負責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流程執行的全過程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對市招投標中心項目審查意見的備案,對招標控制價(最高限價)、工程各分部分項費用最高限值的審定。 (五)負責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當事人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招標代理機構、標底編審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日常考核管理。 (六)負責建設和管理工程招投標評委庫,審核評標專家資格,對評委進行培訓和考核管理。負責對各類預選庫的管理。 (七)負責對招投標市場的監管,統一管理全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市場準入,負責對投標人、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構成不良行為、疑似不良行為有關材料的審核把關。 (八)負責對工程建設項目發包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直接發包)的審批、備案。負責對招標組織形式申請的核準。否決違反招投標管理規定的定標結果。 (九)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的審查、備案,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合同跟蹤管理。 (十)負責受理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投訴、舉報,協調處理爭議和糾紛,協同有關部門對招投標中違法違規行為查處。 (十一)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和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的意見建議。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招投標管理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構編制、人事、財務、文秘、安全保衛、后勤、資產管理、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信息的統計、收集、整理、上報;負責對本單位計算機管理系統的維護和管理。 (二)管理科 負責起草我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制度、操作辦法、實施細則,審核特殊工程的評標辦法。負責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流程管理。負責對招投標中心項目審查意見的審核備案,對招標控制價(最高限價)、工程各分部分項費用最高限值的審定備案。負責對工程建設項目發包方式、招標組織形式的審核批準。監督指導招投標中心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向上級對口部門報送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信息。負責對施工企業預選庫、中介機構預選庫的管理。負責對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的建設管理,組織評標專家培訓。負責對招標代理機構、標底編審單位及其從業人員、評委的日??己嗽u價管理。 (三)監督科 負責對我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檢查。監督開標、評標工作。負責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市場的檢查。負責受理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的投訴、舉報,協調處理爭議和糾紛,協同有關部門開展調查。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的跟蹤管理。 三、人員編制 市招投標管理辦公室事業編制為15名。 領導職數為: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科長6名,其中正科長3名、副科長3名。 四、其他事項 撤銷市建設局下屬“宜興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其職能劃入市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五、附則 本規定由宜興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宜興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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