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10]4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了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積極推進經濟轉型升級,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決定》(蘇發[2008]8號)和無錫市政府《關于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促進企業主輔分離的意見》(錫政發[2009]25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就鼓勵和引導企業實施主輔分離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施范圍 企業主輔分離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是指從原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中分離發展的現代物流、科技研發、工業設計、倉儲配送、售后服務、信息咨詢、檢測檢驗等生產性服務業經濟實體。本意見適用對象為在本市注冊,具有一定規模的各類經濟實體及外地來我市組建的具有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生產性服務業公司及子公司。 二、扶持政策 1、對 2010年1月1日起實施主輔分離后新設立的生產性服務企業形成的地方財政收入予以扶持獎勵。在第一年市級留成部分按鎮級30%、企業70%分成,第二、三年按市級20%、鎮級30%,企業50%分成。 2、對2009年12月31日前已實行主輔分離,具有一定規模并經市認定的生產性服務企業,形成的地方財政收入比2009年增長的部分,從2010年起給予三年扶持獎勵,具體按上述第一條的分成比例執行。 三、組織實施 1、企業主輔分離已辦和新辦的生產性服務業經濟實體的認定標準和認定辦法由市財政局和發改局負責制訂。 2、本意見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3、本意見由市財政局、發改局負責解釋。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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