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08]195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安置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繼續在各鎮,環科園、經濟開發區(以下簡稱園、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和各有關部門中統籌退役士兵有償安置專項資金,切實增強我市有償安置保障能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統籌范圍及統籌總量 1、統籌范圍:各鎮、街道辦事處、各部門以及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確有困難的部省屬計劃單位。 2、統籌總量:519萬元。其中各鎮、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統籌267萬元,各部門統籌252萬元。 二、資金統籌標準 1、各鎮、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按市政府2008年度實際支付上述單位退役士兵有償安置金總額的30%進行統籌,具體額度(見表一); 2、各部門根據征收額度或總體經濟狀況確定統籌金額(見表二); 3、部省屬計劃單位按無錫市政府文件規定征收有償安置轉移金,每名10萬元。 三、加強對有償安置專項資金統籌工作的領導 退役士兵的安置是一項具有特殊意義的社會保障工作,是鞏固國防、固我長城的政治任務,落實有償安置專項資金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也是各級黨委、政府、部門貫徹十七大精神的具體體現。當前我市退役士兵人數多、安置就業矛盾大、有償安置費用高、財力緊張,退役士兵安置面臨很多困難,有償安置專項資金的統籌到位,已成為順利完成安置任務的關鍵和基礎。為此,各鎮、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各相關部門和相關單位必須高度重視這項工作,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不折不扣地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專項資金統籌任務。市財政、民政、監察等部門要明確責任,密切配合,切實加強對有償安置專項資金的征收管理,確保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全面完成。 附:1、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有償安置金統籌金統籌任務表(一) 2、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有償安置金統籌金統籌任務表(二)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有償安置金統籌任務表(一) 單位:萬元
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有償安置金統籌任務表(二)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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