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08]99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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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 現將市監察局、市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等部門制定的《關于對全市風景區、農林場圃及其他區域城鄉規劃的執行情況開展執法監察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你們認真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并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執法監察工作。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六月六日 關于對全市風景區、農林場圃及其他區域城鄉規劃的執行情況開展執法監察的實施意見 (宜興市監察局、宜興市規劃局、宜興市城管執法局、宜興市建設局、 宜興市國土資源局、宜興市旅游局、宜興市農林局、宜興市人民政府法制辦) 為確保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得到嚴格執行,促進我市城鄉建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7]71號)、宜興市人民政府《宜興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規定》(宜政發[2007]35號)的有關規定。現對全市風景區、農林場圃及其他區域城鄉規劃的執行情況開展執法監察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宜興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規定》為依據,積極開展對全市風景區、農林場圃及其他區域城鄉規劃的執行情況開展執法監察。 二、目標任務 通過執法監察,摸清和掌握全市在風景區、農林場圃及其他區域內的違法建設情況,督促各鎮(園區、街道、場圃)及各相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采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在風景區、農林場圃及其他區域亂占農林用地建造住宅、以借農業開發為名建造高檔生活用房和經營性場所等違法建設行為,確保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得到嚴格執行,促進我市城鄉建設可持續發展。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本次執法監察的組織工作,成立由市監察局局長周水仙同志任組長的全市風景區、農林場圃及其他區域城鄉規劃執行情況執法監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監察局、規劃局、城管執法局、建設局、國土局、旅游局、農林局、法制辦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市監察局副局長唐福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地點設在市監察局(具體成員名單附后)。 四、范圍和內容 在全市風景區、農林場圃及其他區域違法建設情況,主要內容包括: (一)未經批準,以農業開發為名,建造非農業設施用房,特別是建造高檔生活用房或經營性場所; (二)未經批準,把原生產用房通過翻建、改建成生活用房或經營性場所; (三)其他未經批準的違法建設。 五、方法和步驟 這次執法監察分動員部署、自查摸底、重點檢查、處理整改四個階段進行。自查摸底和重點檢查可根據實際需要穿插進行,力求取得實效。 1、動員部署( 2008年5月15日至5月31日):由監察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成立全市風景區、農林場圃及其他區域城鄉規劃執行情況執法監察工作組,并召開監察工作組成員會議,部署開展此次專項執法監察的具體工作。同時,監察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通過媒體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的舉報和監督。 2、自查摸底(2008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此次專項執法監察所涉及的單位要利用開展制度完善和規范執行年活動的契機,結合本單位實際,嚴格對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各鎮(園區、街道、場圃)要對本轄區內是否存在違法建設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履行職責對全市風景區、農林場圃及其他區域違法建設情況進行摸底檢查,并按自查情況如實填寫《全市風景區、農林場圃及其他區域違法建設情況自查表》后,在6月25日前上報專項執法監察領導小組辦公室。 3、重點檢查(2008年7月1日到7月31日):根據自查摸底掌握的情況,監察工作組將采取聽匯報、查臺賬資料和現場查驗的辦法,對全市風景區、農林場圃及其他區域違法建設情況進行逐一檢查。 4、處理整改(2008年8月1日到9月30日):對于在自查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立即整改,對違紀違法案件,要及時組織力量查處。需要移送其他部門調查的,要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組織、認真對待。各成員單位必須抽調機關人員,集中精力做好專項執法監察工作,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和良好的工作作風認真開展檢查,確保檢查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 2、實事求是、查糾結合。要確保檢查摸清情況、注重實效,對檢查中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責令被查單位進行糾正,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嚴格要求、規范操作。要求相關鎮(園區、街道、場圃)高度重視這次專項執法監察工作,一方面做好自查自糾的工作,另一方面要積極配合檢查,如實提供本轄區違法建設的真實情況。同時,要以此次檢查為契機,在今后對城鄉規劃的管理工作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堅決杜絕違法建設行為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