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08]89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各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干線公路兩側管線工程建設行為,提升城鄉建設水平,根據《宜興市交通干線及城市主干道兩側規劃控制若干規定》(宜政發[2007]37號)及《宜興市城市管線規劃管理辦法》(宜政發[2007]34號)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干線公路兩側管線工程建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干線公路新建、改建時,兩側管線應按要求同步建設或進行遷改。干線公路包括G104京福線、S342虞宜線、S240宜金線、S230瀆邊線等國省干道。管線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依附于干線公路的供電、通信、廣電、供水、排水、燃氣、熱力、路燈、交通管理等設施而設置的各類管線桿線,以及在干線公路規劃紅線范圍內設置的各類管線桿線。 二、干線公路兩側管線工程按照以下要求進行建設: 1、管線工程建設單位向市規劃部門提出管線建設申請; 2、市規劃部門根據管線綜合規劃確定管線的管位、路由及其它規劃要求,其中各類架空桿線原則上應設置于公路綠線外側; 3、管線工程建設單位向市規劃部門報送符合規劃要求的設計方案; 4、管線工程建設單位依據市規劃部門同意的設計方案向市路政、綠化、市政等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5、管線工程必須經市規劃部門驗線合格后方可開工建設;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市規劃部門同意的設計方案進行建設,確需變更路線的,需重新申報市規劃部門同意; 6、各管線工程建設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對于管位鄰近且具備同步實施條件的管線工程要盡量統一施工,避免相互干擾,減少重復施工;弱電架空線路原則上必須同桿架設。要加強工程建設管理,提高工程質量和建設水平,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要求施工,尤其要重視提高架空桿線的施工質量。 7、管線工程竣工后,管線工程建設單位要及時將竣工圖移交市規劃部門。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