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發[2008]92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2-08-22 |
| 文件類別 |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宜興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了切實加強對政府資金投資項目的全過程監管,從源頭上防漏堵弊,規范政府資金投資行為,節約政府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現對市拆遷安置和重點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重點項目)加強跟蹤審計監督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審計監督的重點項目 1、市拆遷安置項目。對我市實施的土地收購儲備和基本建設過程中涉及的由市本級財政性資金投資的拆遷安置項目。 2、政府投資重點項目。(1)市本級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及其他財政性資金參與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2)市政府每年確定的由市本級財政性資金投入的實事工程工程類項目。 3、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項目。 二、完善審計監督的程序 1、編制審計項目年度工作計劃。 根據市委、市政府研究確定的年度建設項目計劃,每年年初,市審計局會同發改、財政、規劃、國土、招投標中心等部門,對照本意見確定的審計監督重點和范圍,研究編制年度重點項目審計工作計劃,報市政府審定。市審計部門要把重點項目的審計作為審計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確保高質高效完成全年審計目標任務。 2、規范政府臨時交辦審計項目的流程。 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在年度中增加的符合本意見規定需要審計的重點項目,按照《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市審計局關于市政府交辦審計項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宜政辦發[2008]9號)要求,經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向市審計局下發“市政府交辦審計項目通知單”,明確審計要求。市審計部門要及時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審計方案,項目實施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要及時提供審計所需資料,確保審計工作順利實施。 3、切實加強全過程跟蹤審計監督工作。 對列入年度審計計劃和政府臨時交辦重點審計項目,市審計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組建精干的審計工作班子,及時組織開展審計工作。要根據重點項目的性質、投資規模和實施時間要求,確定跟蹤審計的形式和跟蹤審計的重點環節,對每個項目自立項后及時介入,對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包括建設項目的前期準備階段、建設實施階段以及竣工交付階段)審計監督。對于拆遷安置項目,要全程參與拆遷地段的基本情況調查、補償和安置方案確定、實施現場拆遷以及有關市政府召集的協調會議等各個環節,切實掌握第一手資料,保證審計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對審計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市政府將根據需要適時召開協調會。項目竣工驗收后,要及時形成審計報告,并將審計結果報送市委、市政府,并提供給相關部門作為與建設、拆遷單位的結算依據。 三、明確相關部門的工作責任 市審計、發改、規劃、財政、國土、招投標中心等部門和項目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執行審計監督的各項規定,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審計監督工作。市審計局是審計監督的主要責任部門,要充分履行職責,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和溝通,掌握工作主動權,確保審計工作有序開展。各相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審計部門的工作,加強工作銜接和協調,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和情況,切實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對未按要求及時提請審計部門介入而拆遷、開工的項目以及提供資料不完整、不真實而導致建設、拆遷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產生嚴重后果的,除對經審計發現的建設單位虛列的投資成本和拆遷安置成本予以全額扣減外,還將依法依紀追究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四、加大審計整改和責任追究力度 要加強審計整改工作。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一方面要依法進行處理和處罰,另一方面要責成被審計單位對照審計報告的要求,認真研究整改措施,切實制定整改方案,限時抓好整改落實,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告整改結果。市審計局在出具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三個月內,要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回訪,督促檢查審計意見、審計決定的落實情況。 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市監察局要會同市審計局對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以及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和監察,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根據監察和檢查情況,對不認真整改的單位、不按規定時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單位,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