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三創”載體是科技創新載體、科技創業載體和創意載體的統稱。科技創新載體是指企業研發機構、工程(企業)技術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研發機構;科技創業載體是指科技創業園區、科技創業中心等;創意載體是指以創意產業為支柱的現代科技服務業載體。實踐表明,“三創”載體具有巨大的磁場極化效應,是吸引高層次人才的高地,聚集風險投資、先進科研設備等創新創業要素的平臺,是培育新興產業和先導產業的重要支撐,是一個地區快速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重要保障。“十一五”期間,我市正處在重點發展向優化發展演進的重要階段,要實現可持續發展,營造新一輪發展的競爭優勢,就必須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創新思維,大力推進“三創”載體建設,并以此為突破口,實現經濟社會的轉型升級發展,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按照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要求,圍繞創新型城市建設目標,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企業主體、市場導向、政府支持”的原則,解放思想,創新舉措,突出重點,真抓實干,加快推進我市“三創”載體建設,形成集聚高層次人才和高新技術產業的高地,推動我市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使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水平有較大幅度的提高,為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總體目標
“十一五”期間我市將著重圍繞新材料、新能源與環保、電子與電氣、生物與醫藥等支柱產業和新興產業,依托省級以上高新園區、重點工業園區、特色產業集群和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大力推進“三創”載體建設。到“十一五”期末,全市總體形成150萬平方米的規模,使之成為我市高新技術創新研發集中地、招才引智的主陣地、高層次產學研合作的重要平臺、高品位的現代化國際化科技園區。總體目標為:
——在省級以上園區和市重點工業集中區內建成6-8個重點發展創新型先導產業的高新技術產業主題園區;
——在省級以上園區和高新技術產業相對密集的地區各建成1個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
——在環科園集中建成1個科技研發區;
——在全市特色優勢產業中各建成1個公共技術服務平臺;
——在應稅銷售超億元的重點規模企業和重點高新技術企業中各建成1個有產學研合作的企業研發機構。
2008年建成“三創”載體面積30萬平方米,其中重點推進項目為:環科園的科技創新創業園(留學人員創業園)建成6萬平方米、科技研發區建成3萬平方米、國家電線電纜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建成2萬平方米、清華紫光(宜興)環保創業園建成2萬平方米;開發區的科技創業園建成1.5萬平方米、光電產業園建成研發培訓用房面積2萬平方米、賽龍科技園建成孵化和研發用房2萬平方米;高塍鎮的中國(宜興)國際環保數碼港建成研發和孵化用房2萬平方米;官林鎮的中國電纜城建成創新中心1萬平方米。建成金山環保科技創新中心、宇杰鋼機科技大樓等重點載體5.5萬平方米。
三、基本原則
1、科學規劃。“三創”載體建設規劃布局要從宜興的實際出發。一是堅持高起點規劃與建設。充分借鑒國內外特別是周邊地區規劃理念,體現規劃的科學性、指導性和前瞻性。二是堅持集中集約發展。在布局上將環科園、開發區、陶瓷產業園和高新技術產業相對密集的地區作為載體建設的重點區域,集成資源,重點突破,體現規模集聚效應,走“集聚”創新之路。三是堅持凸現載體形態。通過高起點規劃與建設和“三創”載體的集中集約發展,充分凸現我市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形態。
2、彰顯特色。“三創”載體建設產業布局要體現宜興特色,圍繞我市未來主導產業和戰略產業為導向,主要是以提升環保、電線電纜、陶瓷等支柱產業和發展新材料、新能源與環保、電子與電氣、生物與醫藥等新興產業為重點,按照科技自身發展規律,遵循市場需要,確立建設項目,彰顯特色優勢。
3、創新機制。機制包括投入機制和管理機制。在“三創”載體建設的投入方面,要堅持政府引導、多元化投資、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為原則,堅持走政府引導與多元化投入相結合的市場化發展之路。在“三創”載體的管理方面,要建立一整套真正意義上的、專業化國際化的高效運作的管理機制,充分發揮載體的作用。
四、建設重點
1、加大政府主導型“三創”載體建設推進力度。重點推進環科園科技創新創業園、留學人員創業園、經濟開發區創業園和國家級電線電纜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級環保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官林鎮中國電纜城創新中心等重大載體建設,規劃建成面積達到49萬平方米。其中:環科園科技創新創業園、留學人員創業園中規劃建設的孵化區、轉化區、產業化區和生活配套區建成面積30萬平方米;開發區創業園中規劃建設的研發、孵化、轉化、產業化用房13萬平方米,線纜與環保2個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成面積4萬平方米,官林鎮中國電纜城創新中心2萬平方米。
2、加大企業投資型“三創”載體建設推進力度。重點抓好由企業投資建設的開發區光電產業園、高塍鎮中國(宜興)環保科技數碼港、賽龍科技園等3個主題園區和建成2家以上企業博士后工作站、10家以上省級企業研發機構、15家無錫市級企業研發機構、30家宜興市級企業研發機構的推進,3個主題園區和52家企業科技研發機構建成總面積127.5萬平方米,其中規劃用于研發、孵化、產業化的科研用房建成面積60萬平方米。
3、加大產學研合作型“三創”載體建設推進力度。重點抓好清華大學紫光泰和通科技有限公司在環科園投資建設的清華紫光(宜興)環保創業園、新天地氨基酸肥料有限公司、江蘇一環集團等企業采用產學研合作體形式入駐環科園科技研發區和其他企業采用產學研合作形式建立的企業研發機構的建設,規劃建成研發面積40萬平方米,其中環科園科技研發區建成面積30萬平方米,其他產學研合作體建成面積10萬平方米。
五、激勵政策
(一)加大科技“三創”載體建設扶持力度
1、“三創”載體建設項目用地,經市科技、發改、經貿、規劃、國土等部門的審核確認后,對建設主體明確,功能布局合理,符合“三創”載體項目建設條件的科技創新載體項目用地上給予重點保障。“三創”載體建設項目按工業項目進行供地,實行優先規劃、優先審批、優先供地。對境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跨國公司來我市設立的并對我市產業發展有重大技術支撐作用的專業研發機構、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等建設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優惠政策。
2、經市科技、發改、經貿、規劃、國土等部門批準建設的“三創”載體項目,在建設中涉及的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有關建設規費,在按照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后可享受市定工業重點項目的各項優惠政策。
3、被認定為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的,自認定之日起,根據蘇國稅發〔2006〕107號文件精神,實行稅收優惠政策。
4、鼓勵境內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及個人投資設立科技企業孵化器(專業園區),凡被認定為省級和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專業園區)的分別給予一定額度的科技專項資金資助。
(二)加大科技企業孵化器孵化企業培育力度
5、在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內孵化培育的企業,所上繳的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市級或園區留成部分和綜合規費的50%部分全額獎勵科技企業孵化器,其中獎勵額的70%獎勵給孵化企業,余額部分留作科技企業孵化器用于完善服務建設條件。其中海歸高層次人才在科技企業孵化器內創辦的科技企業,其市留成部分的稅收、規費全額獎勵給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內的在孵企業享受稅費獎勵政策一般不超過3年。
6、“三創”載體內的在孵企業畢業后一年內進行產業化的,對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購買標準廠房和租用廠房的,由項目入駐所在鎮(街道)、園區給予一定額度的優惠支持。
7、優先支持和協助科技企業孵化器內的在孵和畢業企業申報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屬宜興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同等條件的,給予優先立項支持。對產業化前景明確的項目,根據企業需要,按法定形式采用參股等方式投入“種子基金”、“孵化基金”或“風險投資基金”。
(三)加大高層次人才入駐“三創”載體創新創業支持力度
8、鼓勵引進海外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對以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的形式在載體內創(領)辦科技型企業,被列入無錫市530計劃A、B、C項目的,在享受無錫市政府錫政發〔2007〕326號文件(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4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場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住房公寓,三年內免收租金)政策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再按到賬創業啟動資金的50%進行配套。
9、對帶技術、項目、專利來宜創辦實體的高層次優秀人才,其創辦的實體可優先進入創業服務中心或各類工業園區,市人才開發專項資金擇優給予5-20萬元的獎勵,同時給予優先項目立項,貸款貼息、融資擔保等方面的支持,在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方面提供優惠服務。引進的高層次優秀人才在子女入學入托、家屬安置等方面按照宜發〔2007〕43號文件享受優惠。
(四)加大運行優良載體項目滾動支持力度
10、對經認定的各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建立考核制度。制定專門的考核辦法,對孵化器的總體運行情況、企業在孵及畢業情況、創業服務手段建設情況、對區域經濟的推動作用等方面每年組織一次考核評估,對連續二年考核結果為優秀的給予20-30萬元的滾動獎勵。
11、鼓勵企事業單位依托產學研合作建立研發機構,建成后經科技部門新認定為宜興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給予20萬元的扶持,新認定為宜興市級企業研發中心的,給予10萬元的扶持;新認定為無錫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無錫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再給予10萬元的扶持;新認定為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再給予20萬元扶持;新認定為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再給予30萬元的扶持。經上級不同部門認定的同級研發機構,不重復享受。建立企業研發機構運行情況績效考核評估制度,每年組織一次企業機構運行績效考核評估,對連續二年評估結果在“優秀”以上的,給予10萬元的滾動獎勵,“良好”以上的給予5萬元滾動獎勵。
六、保障措施
1、強化行政推動。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宜興市“三創”載體建設領導小組,由市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科技局、發改局、經貿局、規劃局、建設局、財政局、國土局以及環科園、經濟開發區和相關鎮的主要負責人作為領導小組成員。在領導小組下建立工作班子,由科技、發改、經貿、規劃、建設、財政等部門和重點園區的分管領導組成,負責推進中的具體事務處理和協調。二是加強宣傳引導。加強對“三創”載體建設重要意義的宣傳,提升社會知曉率,強化各級領導干部對“三創”載體的認識。加強典型“三創”載體的宣傳,實現典型引路,以點帶面。三是加強考核督查。把“三創”載體建設納入到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評體系中,把“三創”載體建設的年度任務列入到政府重點工作中,建立定期考核督查和統計報表制度,確保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
2、強化資金投入。建立政府資金、民間資本、國外投資、風險基金等多元化投入體系,確保“三創”載體建設經費的落實。加大政府投資“三創”載體力度,今后三項經費的支持重點要轉到“三創”載體建設上來,加強政府對“三創”載體的扶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載體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落實民間資本投資“三創”載體優惠政策,大力推動民間資本投資科技載體。實現市、鎮、園區互動,鼓勵各鎮、園區、街道加強對“三創”載體建設的支持。加快建設種子基金,著力吸引國內外各類風險投資,促進科技創新創業。
3、強化招才引智。全市各級要深入研究科技招商的特性,組建專業的招商隊伍,創新招商模式,健全招商機構,集中精力把那些科技含量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能夠引領和帶動產業發展、具有廣闊市場前景的產業化項目引到宜興來。加大招才引智的力度,每年財政要安排科技招商專項預算。大力組織申報省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劃、 無錫市530計劃以及其它科技計劃,宜興市級的科技計劃項目要優先對高層次人才傾斜。積極做好優秀科技人才、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資助項目、十佳創新創業標兵等榮譽的評選工作。政府要成為建設“三創”載體、培育創新人才、引導創投資金的三位一體、牽線搭橋的“紅娘”。
附:“十一五”期間宜興市“三創”載體建設進度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