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宜政辦發[2010]159號 |
| 制發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0-09-01 |
| 文件類別 | 通知 |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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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環科園、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宜興市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宜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五月六日 宜興市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無錫市委、無錫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宜興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錫委發[2009]83號)和《中共宜興市委、宜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宜興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宜發[2010]5號),設立宜興市體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調整 (一)加強體育公共服務,全面構建全民健身體系,不斷提高競技體育水平,抓緊完善體育場館設施。 (二)大力活躍體育賽事,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不斷提高全市體育的綜合實力。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無錫市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體育工作的規范性文件。 (二)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根據全市體育工作發展戰略,編制全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指導和檢查鄉鎮體育工作,協調全市體育事業的發展。 (四)領導和管理市優育中心和體育產業管理中心的工作。 (五)確定公共體育服務項目,編制全市公共體育事業經費預算、決算,協調政府資金對公共體育事業的使用,并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管。 (六)推動全民健身運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協調和配合全市群眾性體育活動,推進體育社會化和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加強對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制度建設,負責全市國民體質監測工作。 (七)加強全市業余體育訓練工作,統籌規劃本市業余訓練項目布局;會同市教育局共同抓好市少年體校運動隊伍建設;指導體育科研工作;開展反興奮劑工作;負責裁判員隊伍建設。 (八)加強體育競賽工作統籌管理;健全體育競賽管理辦法。 (九)負責體育外事交流和宣傳工作。 (十)協調有關部門規劃全市體育設施的建設布局,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及其監督管理。 (十一)研究制定體育產業規劃、體育市場管理的相關規范性文件,培育和發展體育市場,規范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全市體育彩票發行管理。 (十二)指導宜興市體育總會,負責對全市體育社團及體育類民辦非企業、體育項目俱樂部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體育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政務、事務工作;編制全市體育工作的開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全市體育政策研究;組織、協調全市體育工作會議和大型體育活動、宣傳報道、重大體育新聞的發布;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文書檔案、保密、信訪和后勤管理工作;負責制定體育外事交流工作計劃;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建、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老干部、財務審計等工作。 指導、督查體育法律法規在全市的貫徹實施;做好全市體育事業發展的調研;參與體育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相關工作,做好與體育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解釋工作,組織開展體育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 制定體育市場和體育經營活動管理辦法并監督執行;做好體育市場的開發和培育,負責體育市場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做好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預決算;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業務科 制定全市群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和協調市各部門、各行業開展群眾體育活動;積極開展青少年體育活動,推動學校體育工作的開展;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基層體育骨干的業務培訓;管理群眾體育的科研和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體育類社團和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健身俱樂部的工作;加強對健身氣功管理工作。 制定全市體育競賽發展規劃和全市體育競賽管理辦法,加強體育競賽的統籌管理。 制定全市運動項目的發展規劃和運動項目設置、布局;制定全市體育訓練工作的規劃、年度工作計劃;指導全市業余訓練和少年體校體育后備人才的培養;負責本市運動員、裁判員等級制度的實施和證書的頒發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負責對我市參加全國、省級和無錫市級體育競賽運動項目的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市青少年俱樂部和市體育傳統學校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6名。后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主任)2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宜興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宜興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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